卡尔·亨利:神、启示、权威01-11-1

第十一章、神学与哲学

艾梅桃说:“神学的本质,尤其是它与哲学、历史的关系,今天似乎受到彻底的检讨,哲学的危机很明显,特别在形而上学部分”。(《形而上学思维的本质》The Nature of Metaphysical Thinking,vi页)人们常把哲学与信心,形而上学与神学对立,艾梅桃小姐以为,这是误解形而上的哲学所致。容我们加一句,对神学的本质,以及其真理与别的真理之别认识不清,也是造成冲突的原因。

历代对神学与哲学的关系,讲法殊异,时而觉得彼真此假,或所谓的互为主从,也有人说二者在真理上同样有价值。使徒保罗警告,“小心—–勿让人用哲学和欺人的空谈把你们掳去”。(西二8修正标准本)显然,初代教会认为启示神学与任何哲学皆不兼容。在教会史上,二者则时分时合。

哲学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1967)没有专列“神学”一栏,不过艾斯顿在“宗教哲学”栏中,作了这样的对比;“宗教哲学—–不接受任何东西——起码宗教方面的——为理所当然;—–它对一切都怀疑。狭义的说,神学是把某种宗教有系统的说明之,对其真理并不追根究底”。(6:287)简言之,他就是说神学不理智;对照来看,逻辑实证派则把神学、形而上学、宗教哲学皆视为荒唐的。艾斯顿却觉得,哲学有理智和真理的光辉,神学满了不理智的偏见。

另一方面,新正统派和存在主义神学家痛贬哲学,认为不能由此认识神,他们还附和近代某些非神学界人士,一起攻击形而上学,可是那些非神学界人士攻击范围,也包括基督教和玄思的哲学。巴特强调,只有启示神学方能认识神的真理,和祂救赎性的自我彰显。而哲学(包括宗教哲学)是自主的人在追寻神,故必徒劳无益。巴特宣告,罪人只有在接受并顺服神的启示时,才能认识神的道;人绝对无法用理智得知神。圣经与哲学的神就是真神与假神之别。

在基督教思想史中,启示与理智的关系可用三条路线代表:特土良、奥古斯丁、阿奎那。

特土良派一直隐而不彰——直到近代辩证和存在神学兴起——他们将启示的真理和形而上学科学作强烈的对立。特土良(约160-220)鼓吹基督教的矛盾性,主张道成肉身“因为不可能所以是真的”。(《论基督的肉身》De Carne Christi,5章)不过这一类的话大概有点夸张,盖他仍尽量想合理地证明前千禧年及其它教义。特土良常把哲学当作宗教之敌,但亦有友善之时;人常引他的话“耶路撒冷和雅典有什么相干?”但勿忘他也说,“辛尼加(Seneca)常与我们同道。”总之,特土良的精神不仅在于强调信心,更在于他将信心和理性分开:基督教所信的,未重生者一定觉得荒谬。

亚力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约二~三世纪)和俄利根(Origen,182?~254?)打算融合希腊和希伯来思想,特土良则以为:“基督教与哲学风马牛不相及,混合就是让异教主宰福音,或是形成一种古怪的混合,对真信徒和真哲学家都没好处。”(《亨利·查德威克:早期基督教思想与古典传统》Henry Chadwick,Early Christian Thought and the Classical Tradition,1页以下)特土良并不仅仅反对当时不属基督教的希腊罗马哲学,他根本连基督教哲学都不赞成。今天鼓吹特土良观点的人指出,中古世纪的经院哲学和近代黑格尔主张,把启示置入哲学的模子里,就是两个典型的错误。齐克果也强调:“从基督教来看,系统哲学不过是一套漂亮的外交辞令,只能骗糊涂人,对单纯领受的人而言,基督教里有矛盾,玄思的哲学家们却想消除这些矛盾。结果基督教不是真理,而成了哲学家改头换面的真理。”(《结束非科学的附言》Concluding Unscientific Postscript,200页)

奥古斯丁路线(大体上由安瑟伦、路德、加尔文所循)说理性藉启示而得到启蒙。奥古斯丁强调信心是先决条件,但悟性(或理智)亦不可缺。信心是踏往了解的第一步。安瑟伦的名言Credo ut in telligam(我为了解而信),简明地阐述了奥古斯丁派对信心和悟性的看法。重点在“信才能了解”,不信就无了解。理智仍有其功能,不过基础和范围不同。神的启示是悟性的先决条件和起点;它赋予自然理性一个正确的架构。奥古斯丁成为基督徒后,并未放弃其哲学。他用哲学来解释教义。2

奥古斯丁觉得,哲学可发扬圣经的智慧。神既在犹太——基督教的圣经中启示自己,基督教哲学家便应善用希腊哲学家所没有的,把蒙恩之道告诉人,并表明唯独耶稣基督是这条道路。基督教可以算是一种哲学,神学亦可包罗在内涵甚广的哲学内。虽然早期护教时,采用了圣经以外原则,奥古斯丁开始“基督教哲学”后,便以神启示的圣经为权威,不把人的哲理当作真理之门。

多马路线与奥古斯丁、安瑟伦的“相信,以便你能够理解”(Credo ut intelligam),和特土良的“我信,因它荒谬”(Credo quia absurdum)分歧。他提出“先了解,好相信”(Intelligo ut credam),为自然或哲学的神学开了门,以作为启示神学的预备。多马·阿奎那从人的经验和神的启示来接触神,不过他建立的哲学的神学,或形而上学,是用人人可以领悟的自然知识,作为信仰的基础。他认为,将哲学放在神学之前,可以展示“为信心铺路的东西”。(《波爱修〈论三位一体〉》Boethii de Trinitate,Ⅱ,3c)阿奎那对神存在的证明,都是根据观察,而非启示。在《上帝的力量》De Potentia Dei(Ⅱ,5c)中,他提出三个证明,其一,万物皆有一因,这得自柏拉图;其二,根据亚里士多德,从动者溯至不动者;其三,采用亚森纳(Avicenna)之说,有限物皆为组合体,则必有一物其存在与本质为一。这两位希腊异教形而上学家,和十一世纪的回教哲学家的三论,在阿奎那的眼中,树立了“万物衍生的普世原因”。他最出名的神存在的五个论证,写于《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ae(Ⅰ,2,3c)。里面采取了迈摩尼得斯(Maimonides1135-1204)的论点。多马到底提出五个,还是一个完整的论证,多马派的看法不一(后者占多数)。重要的是,与神学有别的哲学在他手中,成了物质及属灵世界的决定性因素。

当然,阿奎那也强调,圣经中所讲到的神学,以及神对人的旨意,是别处所没有的,如道成肉身、三位一体、身体复活等。但神和灵魂不灭就不是建立在宗教的证据上,而是靠观测、推理而得的,并且可以由此证明之。

多马的五个接触神的论证,被初期近代哲学家拒绝后,神学体系的建立就有了麻烦。特别是神存在可由逻辑展示及经验推知之说,先后被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攻击。多马既然单凭哲学来表现神的存在,这五个论证一垮,启示神学只有飘浮不定,没有立足处了。多马着重启示导出的高等知识(而神对不识字的农夫也彰显其存在),不智地把哲学置于神学之前,虽然他会正确的承认,神学不能建立在天生的思想上。

现代哲学破坏了多马的综论,经验观测得不到神存在的结论,更糟的是,多马当初没有把神存在的立论,建在神的启示上。孔德是现代实证派之父,把多马的体系颠倒过来,多马视经验科学、哲学、神学的重要性是依次升高的,孔德则斥神学是人婴儿期的神话想象,贬哲学为童年的玄思,高举经验是成熟者的信仰。

现代哲学的变化如下:笛卡儿(一个挂名的正统天主教徒)不谈圣经启示,自创哲学的神观,斯宾挪莎全然反对超越的启示。他因信仰不纯正,被开除犹太教籍,后著书抨击笛卡儿的哲学。现代哲学摈弃老旧的犹太教和基督教,以为不能由此树立正确的神论。近世福音派神学家如贺智(Charles Hodge)3、施特朗(A.H.Strong)等人,把一般和特殊启示相连,但阿奎那及其他士林学派,已使启示受到哲学上的损失,他们将自然神学放在优越的地位,特殊启示被注定要被破坏,结果只剩默想的神学家和宗教哲学家,存一点稀释的神观。西伯门说:“从斯宾挪莎开始,自由主义便猛击—–一切启示的观念,甚至也许波及世俗的形而上名词—–前进神学家用的字,多是旧瓶装新酒,含意和传统大不相同。”(演讲:“《犹太教的启示》Revelation in Judaism”)

斯宾挪莎及黑格尔是两个带头的理性主义者,把神学溶入哲学,启示注入人的思维,认为哲学即为启示的彰显,如此消除了基督教、犹太教中独一无二的要素:启示。这两位思想家以所谓的理性之名,把神学倒入哲学,贬启示为一解释原则。斯宾挪莎反对像圣经中的神那样的超越启示,黑格尔加强此一观念,如章伯(Weber)和裴瑞(Perry)的评语,“如果神是指超越人理性的存有,黑格尔就是最无神论的哲学家,因他最强调人内心有绝对者的完全知识,内心哲学家斯宾挪莎,似乎还不至于此;因他虽然承认理智可正确的认识神,但也同意物质实体(Substance)有无限性”。(阿尔弗雷德·韦伯和拉尔夫·巴顿·佩里,哲学史Alfred Weber和Ralph Barton Perry,History of Philosophy,406页)不过二人都宣称要把历史的信仰用更单纯的方式来解释。他们觉得哲学和启示不必有冲突;有哲学头脑的人不会相信启示的字面解释,但各时代信奉宗教的人,需要用比喻所表达的真理。这种真理如今由哲学家(如斯宾挪莎或黑格尔)藉形而上学而提供。就斯宾挪莎而言,神就是自然;对黑格尔来说,绝对者就是宇宙。如此他们削弱了神和世界的区别,而这是启示宗教的要素之一。二十世纪的苏俄,马克思流行前,最流行的西方哲学家就是斯宾挪莎和黑格尔,他们被视为唯物辩证法的前驱,虽然马克思把黑格尔颠倒过来,说逻辑这本书是经济学的论证。

斯宾挪莎对启示的攻击分两方面:排斥中古世纪犹太哲学家的启示观,以及由所谓文体鉴别学而得的旧约教训。此后对启示的臆测理论,就一直盛行于犹太知识界。被犹太百科全书(Jewish Encyclo pedia11:544a)称之为“自由思想家”的司坦海(Solomon Steinheim)就说,启示是“神在历史上,对人一举完成的交谈”。(《根据犹太会堂教义的启示》Die Offenbarung nach dem Lehrbegriffe der Synagoge,3:319)

黑格尔觉得他的唯心形而上学,能将基督教维护为绝对的宗教。他高抬道成肉身的教义,却将其解释为一种哲学的真理,绝对者与有限物打成一片而在宇宙中彰显。他视耶稣为约瑟和马利亚之子,与苏格拉底同为蒙昧主义者。神在拿撒勒人身上赋予一种意识,即神人本为一体,这就是绝对者的心,无所不在的道成肉身。在黑格尔的理论中,道成肉身不是指历史上的耶稣,而是神与宇宙合一。他以为,哲学高过宗教,宗教把最高的形而上真理以图表展示,哲学则以观念来论述。极强调某段历史的启示宗教,变成了泛泛的抽象哲学。

斯宾挪莎和黑格尔用理性摧毁启示,将神学变为哲学,另有一派现代哲学家,则想限制理性在信仰或启示中的地位。此派势力一直增长,到孔德的时候,终于把神学、哲学均以不合经验科学之名推翻。

限制理性的典型,先有休谟,后有康德,黑格尔对康德的答复是,把人的理性扩大到无限。黑格尔后期的辩证存在哲学家和神学家们反对黑格尔,主张理性不仅在信仰中无地位,且与启示是敌对的。

康德抛弃教义神学,因他觉得超感觉的知识不可能。纯由实体观念产生的知识,未必是正确的,基督教的历史无关紧要,基本道理也没有什么价值。他不用启示,而单凭道德义务来证明神。但这个神不是创造主,而是一种个人的信念,和启发性的观念,人们用以持守道德的原则,是每个理性者都当信奉的。康德的信仰中,没有真实的形而上知识和神学肯定,只有一个至高的立法者,人由此得知他的道德义务:“不应说‘从道德上来看,神一定存在—–’,而应说‘我在道德上确知神存在’”。(《纯粹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ure Reason,1787)遵守神的道德律,不需要神学知识,只要主观上信神和来生即可。

康德强调知识只限用于现象界,更正教现代派的前锋,士莱马赫将此说发挥,用经验而非客观的知识,来肯定神和人的关系。一个世纪之后,现代主义势衰,辩证存在神学取而代之,它们也采用康德的内在道德说——视道德为人对神的顺服(康德较重逻辑,纯循矛盾律)——加上存在的信心,即与自我启示的神接触。康德否认客观的形而上知识,它们同意这看法,并以为神的实体只能从非理智的顺服中得知,于是知识上认识神的真理,就变得不可能,而重点只是人无条件的顺服神,故当世俗自然主义和逻辑实证认为神学无意义时,辩证存在神学是无力反驳的。康德限制理性,造成新正统派和现代派不智的取消了活神的真理,亵渎了启示神学。

新正统或辩证神学的第一号人物巴特,认为启示和信心是与理性对抗而无法调和的,他强调启示与哲学全然无关,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是启示的神而非哲学家的神。神的道既是向信徒发号施令的,巴特就不太管听者或接受启示的人的立场。

巴特不仅主张哲学不是真理的基础,而且坚持神学和哲学的内容与方法皆不同。这种水火不容的态度,使他拒绝在教义中掺入任何哲学。因此他与黑格尔之后的右派教义学者,如毕德门(A.E.Bieder mann)和多纳(A.Dorner)不同,他们在唯心论上建立教义也有别于福音派神学家,他们以超越的启示为知识论的基础。

德国的毕德门和多纳,以及英国著名的基福讲座(Gifford Lec turers),主要是用理性的观点,把基督教说成唯心或类泛神论。他们的理论颇有煽动力,但没有把启示当作最高权威,而代之以哲学的玄思。这种教义是以哲学入门,将宗教解说为,有限的灵听服于无限的灵,其中不含超越的启示。费尔巴哈(Ludwig Feuerbach,1804-72)认为宗教是虚妄的,司特劳斯则觉得它幼稚,而士莱马赫说那是一种感觉,人心有一点神的观念,表面看来,他与福音派有共容处,而迥异于巴特,前者坚信神在宇宙中普遍的彰显,后者否认自然启示。但士莱马赫的出发点是泛神或半泛神论,启示却居次要地位。换言之在导论那部份,他们先用哲学来“证明”宗教普遍而必须,却没有把超越的启示当作特殊知识的根据。如此一来,人的理智就与启示等量齐观,因人智可以反应并表现神心。接着,哲学家用看来很公正的圣经神学,和基督教历代信条,来供述信仰。最后那部份,是用本体论对传统神学的批评,并将其化为唯心论的形而上学,以维护其永恒的价值。这是一个表面敬虔,实际狂妄的攻击,以为绝对者的启示得靠哲学来表示。

巴特这方面讲得对:除了启示以外,人不能认识神。他拒绝把哲学家当作明白神的人。启示的真理向一切世俗思想挑战,海德格及沙特(Jean Paul Sartre)对神学毫无贡献。神学是判断一切错误哲学的准则,但巴特对哲学的看法有偏见,以为哲学是人自主的结果,想左右所研究的对象,并说哲学的动机是好奇而非顺服。奥古斯丁却不认为人非得对造物主傲桀不驯才能产生哲学,他不像巴特,单说信心在理性之前,相反的,他以为信仰的本质是可理解的。启示神学反对人自主,但并非要人只顺从不思考,把相信的意志,放在求真之心以上。它也准许人研究探讨,并在圣经之下自由思想,鼓励批判的精神。不过它警告人勿用自我来取代所有的权威,而且指出,拒绝神的掌管就不能肯定任何东西。以自我为权威的哲学,必然走向怀疑主义。

巴特一贯主张基督这道与人生万物皆有关,这与他极端地把神学和哲学分开是冲突的,我们将指出,他在这方面并不系统化。在检讨其矛盾的前提之前,必须声明,如想把正统教义系统化而不涉及哲学,一定会与自奥古斯丁甚至更早以来的基督教传统冲突。

巴特承认,阐明神学时,必须动用到哲学观念(但要小心),他也用哲学和其他理论支持神学。因此哲学只要跟着神学肯定的路子走就没问题。巴特以“因”的观念为例(《教会教义学》Church Dogmatics Ⅲ/3),指出改教者是从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而非自圣经得到这个灵感。因果论可以适当地解释神的作为,但只是在观念上而不是终极的解释;巴特认为,除非把恩典放在更高的地位,“因”就可以弃之不用。虽然他批评用哲学来解说及澄清神学之不当,但巴特自己也使用上个世纪形成的哲学理论——如传奇(legend)和史诗(saga)之别,来阐明一些神学观念。尤有甚者,他对“虚无”的解释,和用空虚混沌对罪恶的解释,像是海德格及沙特而非圣经的口吻。巴特还欣然根据柏拉图,去指责布特曼不当随从海德格。这都是违反自己原则的地方。神学家如果要面对不同的学说,就得涉及哲学中的本体论和认识论。

巴特的基本论点是严格划分哲学和神学,他正确的指出,神学是解说启示的,但谬误的认为神学不是圣经资料的系统化。他只强调宣扬,不管人如何领受,也不管人天赋的逻辑头脑。巴特认为,启示是人直接接触神,而非客观的文字,他忽略人的偏见会造成错误的经验。巴特错在把启示当作位格的交通而非命题的晓谕,这样会消除启示的理性内涵。如果神学只是给信徒的,纯要人抉择及顺服,那么哲学只好分道扬镳。但巴特既是神学家,就不能不顾逻辑,基督徒也无权作理性的规避。 然而巴特以为,神学一旦用人的语言来表达,就变成哲学,而神的道纳于哲学中,启示就受到致命伤。他一方面承认人生活在文化圈内,所以神学无法完全脱离哲学,另一方面又警告,勿使哲学成为控制启示的主人。巴特说,神的道无须哲学帮忙,就可以启示人。(《教会教义学》Church DogmaticsⅠ/1,323页以下)但我们可否学他的作法,在不损及启示的原则下,借用哲学呢?巴特以为,亚里士多德、笛卡儿、康德、黑格尔、海德格等人的哲学,均无束缚神学之权,但又主张,神学不妨偶尔“大胆使用通行的观念、术语和象征”(《福音的神学:导论》Evangelical Theology:An Introduction,12页),“只要先考验它们确实无害”,不过通行的术语和象征真的无伤于启示吗?巴特有没有偷偷地用了些错误的哲学思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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