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反驳加尔文主义

有限代赎/特殊救赎的问题

深入研究各种有限代赎的有力反对之前,有一件有点意思的事情值得提出,就是约翰·加尔文自己并不相信这个教义。1979年研究学者柯恩德(R.T.Kendall,生于1935)出版了《加尔文和1649年之前的英国加尔文主义》,@29强有力地论证了加尔文并不相信有限代赎。凯文·甘乃迪(Kevin Kennedy)在他一篇题为<加尔文是一位“加尔文主义者”吗?约翰·加尔文论代赎的范围>(Was Calvin a'Calvinist'?John Calvin on the Extent of the Atonement)的论文中,采用了柯恩德的大部分论点,还有其他人的论证。继柯恩德之后,甘乃迪也坦承,加尔文从来没有清楚谈论这点;显然他从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需要去选边站(众所周知这是加尔文常做的!)。但是人们也无法从加尔文的著作中找到任何诸如“基督担当每一个人的刑罚”的陈述,那些认为他相信特殊救赎的加尔文主义者,以对他们有利的方式利用这个事实。

@29R.T.Kendall,Calvin and Englisb Calvinism to1649(Oxford:Oxford Univ.Press,1979)。

然而,正如甘乃迪敏锐地指出的,加尔文的确说了一些话,是那些相信有限代赎的人不会说的:

举例来说,如果加尔文的确承认有限代赎,我们不会期待他有意地将圣经的某些经文做普世化的处理,后期持改革宗传统的神学家,常用那些经文来清楚教导基督只为蒙拣选者而死。而且,如果加尔文真的相信基督只为蒙拣选者而死,人们也不会期待他说,拒绝福音的不信者是拒绝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确实为他们预备的恩典。同样,如果加尔文是一个有限代赎的支持者,人们也不会期待他在忙于与罗马天主教和其他人进行辩论性争辩时,不去驳斥那些主张基督为所有人而死的大胆宣称。然而,事实是,加尔文做了这一切,而且还要更多。@30

@30Kevin Kennedy,”Was Calvin a’Calvinist’?John Calvin on the Extent of the Atonement,”in Whosoever Will:A Biblical-Theological Critique of Five-Point Calvinism,ed.David L.Allen and Steven W.Lemke(Nashville,TN:Broadman&Holman,2010),195。

但甘乃迪不需要从加尔文所没有说的来推测加尔文相信普遍代赎,他多处引用了加尔文,尤其是从加尔文的注释书,这些引文对代赎问题都是不加限制的普遍论述。两处就足以说明。在其加拉太书注释中,加尔文论到加拉太书一章14节说:“〔保罗〕说这救赎乃是靠基督的宝血取得,因为借着祂的牺牲受死,世人所有的罪都已得着补赎了。”@31加尔文在其以赛亚书注释中如此论到基督:“祂担当了整个世界的罪孽。”@32还有,加尔文在一篇关于基督神性的讲道当中写道:

“祂〔基督〕必须是全世界的救赎主。事实上,祂必须被定罪,不是为了所传的福音,而是为了我们,祂必须被压伤,事实上,祂被压到了最低的深处,并承担我们的一切,其实就是亲身代替了所有的被咒诅者以及所有的过犯者,所有那些当得永死的人。因为这是基督的职分,祂背负了所有在道德上冒犯神之人的重担,这是祂默默无声的原因。@33

甘乃迪在引用了加尔文著作的许多段落之后,下结论说:“这些段落只是给我们提供的一些样本,加尔文在许多地方都使用普世性的字眼来描述代赎。”@34

@31同上,198。

@32同上。

@33同上,199-200。

@34同上,200。

甘乃迪继续察验加尔文著作的另一个段落,有限代赎的支持者试图用这段落来证明他似乎相信他们的教义:那就是他对约翰一书二章2节之普遍性的评论,出现在他的约翰一书注释里。甘乃迪说,加尔文只是试图避免将这节经文解释为教导普救论。@35此外,他正确地指出,处理代赎范围的众多段落中,不应该有一段是与其他段落冲突的。

@35同上,211。

加尔文相信普遍代赎或有限代赎,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并不是那么重要。没有人会怀疑加尔文坚定地支持郁金香的其他四点。如果他活得更久一点,他会发展出有限代赎论吗?也许会。他的一些直接继任者的确就发展出了有限代赎。然而,加尔文显然没有看见这是圣经清楚的教导;这事实削弱了那些高派加尔文主义者说圣经有清楚教导的声称。

比加尔文是否相信有限代赎更重要的是,保罗是否相信。保罗书信中是否有一节经文,清楚明确地与特殊救赎的教义相矛盾呢?我相信有这么一节。我所读过的所有加尔文主义和反对加尔文主义的文献中,我都没有看到任何人提到哥林多前书八章11节,尽管这节经文看起来是与之矛盾的。在这里,保罗写信给那些坚持要表现其可以吃异教庙宇祭肉之自由的基督徒,即使是在良心软弱的基督徒面前,即使他们可能因此“跌倒”:“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保罗很清楚地给这些“信心刚强”的人一个可怕的警告,不要冒犯他们软弱弟兄的良心,他警告不要过分公开地从律法主义走向行使基督徒的自由,一个“刚强的基督徒”也许会导致一个蒙神所爱、基督为之而死的人“沉沦”。@36

@36有些读者可能会奇怪这段经文与有时所谓的“永恒保障”(圣徒无条件地蒙神保守)有什么联系,对我来说,似乎可以用以下任一方式解释:指一个已经是信徒的人,他可能失落他的救恩,因为刚强弟兄的冒犯;或指一个人还不是基督徒(但基督已经为他死了),会被刚强弟兄冒犯而与救恩失之交臂。

现在,如果有限代赎是对的,保罗的警告就是一个空洞的威胁,因为这根本不可能发生。一个基督为之而死的人根本不可能沉沦。基督只是为蒙拣选者而死,蒙拣选者被不可抗拒的吸引归向神(这是下一章的主题),然后,不论发生什么,他们都会蒙神保守(郁金香中的P)。

相信有限代赎的人提出两个反对意见,首先,“沉沦”是什么意思?是否可能只是“损害”(harm)或“伤害”(hurt)的意思?“沉沦”这词的希腊文是apollytai,意思是“摧毁、灭亡、死亡”。尤其是在这个上下文中,它不可能有别的意思。其次,我听到某些加尔文主义者坚持说,这里的意思只是“损害”或“伤害”。但是为什么保罗在此做出这么可怕的警告呢?“基督为他死”,听起来保罗认为这种冒犯是一件极为严重的事情。把“基督为他死”和“损害”放在一起,实在是轻重不太平衡。

这段经文文本平铺直叙的意思就是,保罗警告良心刚强的基督徒,不要使软弱的基督徒,或至少是基督为之死的人,在灵性上彻底毁灭和沉沦。如果真是这样,而且我强烈相信没有其他解经是合理的,单单这一节经文就可以摧毁有限代赎的教义,因为它证实了保罗根本不相信这个教义。

在进行探讨有限代赎的其他反对之前,我想花点时间来处理所谓普遍代赎(universal atonement)必然隐含了普救论(universalism)的论调;实际上绝非如此!首先,就连加尔文都知道,基督代表某个人的代赎之死,与代赎应用至个人生命之赦免惠益,这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对加尔文而言,赦免显然是有条件的;它需要信心和悔改。@37即蒙拣选者的得救并不是在基督为他而死的时刻,那个人的救恩是圣灵透过神话语的工作,当神赐下赦免所需之信心和悔改的恩赐时发生的。即使重生也是与悔改同时发生的,而当然不是在基督为他死之时。@38实际上,我所认识的每位加尔文主义者都相信,个人“救恩”的经验只发生在基督之死的益处应用在他的生命中之时,他们不是在基督为他们死的时刻就已经得救。

@37Calvin,Institutes3.3.19(p.613)=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叁三19,465页。

@38同上,3.3.9(p.600)=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叁三9,457页。

如此,普遍代赎必然隐含了普救论的说法,没有考虑到实际的间隔,就是基督为某人而死与这益处应用于某人生命之间的间隔。基督为之而死的所有人,在基督死时并未已经得救。即使在五要点加尔文主义中,基督之死并不是“完成”了百姓的救恩,而是“确保”了它,就如派博和其他人所说的。但是即使派博和其他支持有限代赎的人都同意,基督为之而死、为之承受刑罚的那些百姓,必须具有信心才能靠着基督之死得救。

我相信,也是所有亚米念主义者和其他非加尔文主义基督徒所相信的,基督为每个人类而死,以一种方式确保他们的救恩,然而并不要求或使救恩确实发生。主观地接受是一个人拥有所谓确保之救恩的条件。难道这就意味着基督的一些宝血被浪费了吗?也许吧。正是如此,灵性的死亡和地狱才是如此地悲惨,因为它们本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但神,在祂的爱中,宁愿浪费基督的部分宝血(如果非要这么说的话),而不愿意自私地对待宝血。

我可以用一个类比来解释我的要点。吉米·卡特总统就职典礼的第二天,他就遵守了竞选中的承诺,保证赦免所有在越战时期抵抗征兵而从美国逃到加拿大或其他国家的人。当他签署执行命令的那一刻,每一个征兵流亡者都可以自由回国,享有法律的保障而不会被起诉。“所有人都被赦免,回家吧!”是给每个人的信息。

这让卡特总统付上了昂贵的代价,有人认为这过分具争议性,尤其是在退伍老兵中,以至于他在下一次选举中败给了隆纳德·雷根(Ronald Reagan)。即便如此,这也是一个全体性的大赦和宽恕。然而,有些流亡者仍然选择留在加拿大或他们所逃到的其他国家。有些人到死也没有使用这个回国和家人朋友团聚的机会。这昂贵的宽恕并没有对他们带来益处,因为它必须被主观接受才能客观享受。换种方式来说,虽然赦免在客观上是他们的,但要得到其益处,他们必须主观地接受,而许多人并没有。

认为客观的代赎必然包括或意味着主观的、个人的救恩,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自从约翰·欧文的《死亡在基督之死中的死》(Tb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39一书,这种论证频繁出现,它认为:基督要不就是为所有人死,因此所有人都得救,要不就是为部分人死,因此部分人得救,这在逻辑上是十分荒谬的。它根本忽略了一种真实的可能性,就是基督为许多人担当了刑罚,而这些人永不会享受免于刑罚的自由。为什么基督要为那些永不会享受其惠益之人担当刑罚?因为神爱所有人。

@39约翰·欧文(1616-1683)这本书有许多版本,比如:TbeDeath of Deatb in the Death of Christ,ed.J.I.Packer(London:Banner of Truth Trust,1963)。

欧文(和多数高派加尔文主义者)还有另一个论点,同样的罪不能被刑罚两次。这不过是另一个错误罢了。试想一个人因不法行为被法庭判罚金1000元,然后另一个人来了,替他付了罚金。如果那个被判罚金的人拒绝接受别人代付的罚金,而坚持要自己付罚金,又如何呢?法庭会自动退还第一个1000元吗?很可能不会。这是第一个为他朋友付罚金的人需要冒的风险。在这个个案中,同样的惩罚会被付两次。并非神要求刑罚两次,而是罪人拒绝白白提供之救恩而让自己接受刑罚,而这刑罚其实已经被担当了。如上所述,这才是让地狱成为一个可怕悲剧的原因。

所以,提供赦罪和应用赦罪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加尔文知道这一点,我相信多数加尔文主义者也知道这一点,但这个知道对于他们想要形塑的论点是不利的。他们想要宣称普遍代赎就会带来普遍救恩。饶柏·皮奇瑞利(Robert Picirilli,1932年生)是位亚米念主义神学家,他论到提摩太前书四章10节时说得很对:“说到救恩的提供时,祂〔耶稣〕是万人的救主;而说到救恩的应用时,祂特别是信徒的救主。”@40

@40Picirilli,Grace,Faitb,Free Will,136。

许多加尔文主义者都宣称,相信普遍代赎会导致普救论,他们指出,十八和十九世纪某些亚米念主义者形成了普救运动的基础(后来这运动与神体一位论教会〔Unitarian Church〕联合)。然而,从我的观点来看,正是加尔文主义才必然导致普救论,因它主张代赎确保救恩(atonement as securing salvation)的教义,即基督为之而死的所有人都必得救。如果人们详细认真查考圣经清楚的见证,神对世人普世性的爱,加上相信代赎必然确保救恩,那么离普救论就只是一步之遥了。惟一避免这结论的方法,要不就是否认神至丰富至真实的爱,要不就是否认代赎必然确保救恩。

我们可以从卡尔·巴特身上进行这个从加尔文主义发展到普救论之轨迹的个案研究,我相信他后来相信了万物复原论(apokatastasis)的教义:每个人都是得救或将会得救的。巴特得到这个结论,并没有牺牲郁金香中T、U、I、和P,但他却犯了跟加尔文主义一样的错误,认为代替受刑论必然确保了个人性和主观性的救恩。@41一旦他相信基督毫无例外地为人人死,因为神是“那位在自由中爱人的神”,逻辑上就必然形成普救论。

@41对于巴特如何从五要点加尔文主义者转向普救论,见G.C.Berkouwer,The Triumpb of Grace in the Tbeology of Karl Bartb(Grand Rapids:Eerdmans,1956)详细透彻的论述。虽然柏寇伟并未指控巴特是赤裸裸的普救论,但他的确指出普遍救恩是明显存在于巴特的拣选教义中的,我赞同这个评论。

对我和其他许多非加尔文主义者来说,似乎任何人只要牢牢抓住圣经对神的见证,尤其是在耶稣基督身上所启示出来的见证,抓住诸如约翰福音三章16节和约翰一书四章8节的经文,就不得不放弃特殊救赎,而且,为了避免普救论,必须放弃救赎的完成和应用之间任何必然的关联。四要点加尔文主义者——他们试图否认L(有限代赎)而持守郁金香的其他部分——必须解释,为什么基督要承受那些遭弃绝者的刑罚,就是神本意要拒绝其得救之可能的罪人。

大多数高派加尔文主义者,包括伯特纳、史蒂尔和汤玛斯、史普罗、和派博,都热切地相信普世宣教,他们拒绝极端加尔文主义,后者认为无论是神还是传道人,都不应善意地向所有人提供救恩。但是,正如前面已经暗示的,特殊救赎和一视同仁地宣教,两者之间存在张力,甚至冲突。有限代赎的批评者当中,盖瑞·舒尔兹(Gary L.Shultz)令人信服地主张:如果有限代赎是真实的,那么,一视同仁地传福音和发出悔改、相信、得救的邀请,就毫无真诚可言。他正确地指出,“问题的核心”是,

如果神没有为未蒙拣选者付上赎价,怎能真诚地向他们提供福音?—–如果基督没有为未蒙拣选者的罪付上代价,就不可能真诚地向他们提供救恩,因为根本没有救恩可给予他们。在某个意义上,当未蒙拣选者被提供福音的时候,他们被提供的乃是一件从来就没有为他们预备而让他们可以接受的东西。@42

然后舒尔兹也正确地击中要点:“如果救赎只是提供给那些蒙拣选者,那么向未蒙拣选者传这信息,往最好说,是给他们一个虚假的盼望,往最坏说,乃是虚假的信息。”@43

@42Gary L.Schultz,Jr.,”Why a Genuine Universal Gospel Call Requires an Atonement That Paid for the Sins of All People,”Evangelical Quarterly82:2(2010):122。

@43同上,115。

有些加尔文主义者可能回应说,一个传道人从不能确定知道,他的听众中哪些是蒙拣选者,哪些是未蒙拣选者,所以当他向所有人传讲救恩的时候,他自己的脑海中会认为只有蒙拣选者才会回应。但是对此有两个问题,首先,绝大多数非极端加尔文主义者都相信,不仅是传道人,神自己也都善意地将救恩机会给予所有人(之前提到过,这正是基督教改革宗教会反对极端加尔文主义时所宣称的)。神肯定知道谁是蒙拣选者,而谁不是,那么,洞悉一切的神,为什么向祂意图排斥在外、基督并没有为之而死的那些人提供救恩呢?其次,如果这是加尔文主义传道人所相信的,即使他们真的知道谁是蒙拣选者,而谁不是,那为什么他们不能一视同仁地向所有人提供救恩的福音呢?

这有什么实际的应用呢?简单说是这样的:如果你相信在你的听众中有些人是不可能得救的,因为基督没有为他们预备救恩,你就不能完全诚实地传讲所有人都可以经由悔改与信心来到基督面前,因为基督根本没有为他们而死。你需要修改你的提供与邀请,使之符合你的神学,你应该这样说:“如果你是神所拣选的,如果基督为你而死,那么你能够以悔改和信心来回应并得救。”你不能对每个人说:“基督为你而死,所以你可以得救;悔改相信吧!神就能赦免你的罪,接受你作祂的儿女。”但是,非极端加尔文主义似乎在说,神会给他们第二次邀请和机会,所有传道人也应当如此。但这样,神和传道人就不是真诚的了。重点是,对于那些相信有限代赎的传道人,他们应该加入极端加尔文主义者的阵营,而不应一视同仁地向每个人提供救恩的福音。同样,另一个重点是,有限代赎的教义岂能不拦阻传福音呢?

有限代赎/特殊救赎的替代选择

幸运的是,关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工作,有限/特殊代赎并非基督徒的唯一选择。一个人在肯定代替受刑论——即相信基督为每个人承受刑罚,而且满足了律法的要求——的同时,仍然可以相信,人必须在主观方面凭信心接受这些益处才能得救。举例来说,这是卫斯理的教义,也是许多浸信会人士和其他接受某种程度之加尔文主义、但不接受有限代赎之基督徒(即使非常不一致)的教义。

历世历代以来,最大多数的基督徒,包括最初四个世纪(即奥古斯丁之前)的所有教会教父,都相信普遍代赎。伟大的教父亚他那修(Athanasius),是东正教、罗马天主教和更正教所有基督徒都高度敬重的,坚定不移地坚持,基督借着祂的死,毫无例外地将救恩带给所有人:

道知道没有其他办法可以除去人的败坏,唯有借着死作为必要的条件;但道既是父的儿子,是不朽的,不可能死的。所以,祂为自己取了一个能死的身体,好叫它因属于在万有之上的道,而代替众人死,也因为道的内住,使它永不败坏,此后借着复活的恩典,为众人结束败坏。因此,祂把亲自取的身体交给死,作为纯洁无瑕的供物和祭物,于是就借这种同等的献上,立即为祂的人类弟兄废除死亡。因为神的道在一切之上,祂为众人的生命献上自己的殿和有形的器具,就借着死成就了所要求的一切。因此,借着神的不朽之子与我们人性的这个联合,所有人也就自然借复活的应许穿上不朽。因为道已经住在人的身体里,人类的联合到了一个地步,伴随着死亡而来的败坏,已经失去了它在所有人身上的权能。就好比说,当一位伟大的君王进入某个大城市,在那里选了一处房子住下,就因为君王住在其中的一个房子里,整个城市都倍感荣幸,再也不会有什么仇敌或强盗光顾,欺负它。对万有之君来说,也是如此。既然祂已经来到我们这里,并取了一个身体,居住在祂的同类中,自此之后,仇敌反对人类的整个阴谋就终止了,原先支配着他们的死亡权势的败坏就废除了。若没有众人之主和救主,神的儿子,来到我们中间,结束了死亡,人类早已全然毁灭了。@44(强调字体为笔者标示)

@44Athanasius,On the Incarnation of the Word2.9,in Select Writings and Letters of Athanasius,Bishop of Alexandria,trans.Archibald Robertson,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second series,vol.4(Grand Rapids:Eerdmans,1980),40-41=阿塔那修著,石敏敏译,《论道成肉身》(北京:三联书店,2009),96页。

显然,亚他那修(还有所有的希腊教父、马丁·路德、约翰·卫斯理、和基督教历史中其他无数正统的男男女女)相信,基督毫无例外地为所有人而死,为每个人的罪忍受了刑罚。亚他那修也显然不相信普救论(少数希腊教父相信)。他陈述得很清楚,以致不会被误解,只有那些悔改相信的人才能得到永生意义上的完全救恩,许多人会因拒绝基督而永远失去他们的灵魂。

希腊教父和几乎每个著名的基督徒(直到加尔文的学院派跟随者)相信,代赎的范围和广度都是基督毫无例外地代替了所有人,借着祂的死除掉了神赦免每个人的每个障碍。他们也都相信,这牺牲的益处只能应用在那些相信的人身上,无论他们是蒙拣选的(路德和加尔文),或者是自由地选择接受神的恩典的(亚他那修、阿奎那、重洗派〔Anabaptists〕、卫斯理)。

这是正统教会的教导,有限/特殊代赎是偏离正道的教导。仅仅因为它在加尔文主义者中存在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但是,只是在加尔文之后!),并不能表明它没有偏离正道。就连参与多特大会的改革宗神学者,有些也拒绝接受郁金香当中的这一点,而在这点上与抗辩者站在一边。接着,五十年后,威斯敏斯特大会写下了《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许多参与该大会的清教徒也反对这教义。@45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很显然,那一天,声音较大和最坚持的得胜了,即使真理不是在他们那方。直到今日,许多改革宗人士和加尔文主义者都不能消化郁金香体系中的这一要素,他们把它抽取出来,拒绝它,即使这样令他们与他们所相信的其他四点相冲突,也与改革宗和加尔文主义同僚们冲突。

@45关于这些历史事实,见Allen,"The Atonement:Limited or Universal?”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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