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如果没有耶稣

第十一章基督教对道德的影

「你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使徒保罗(腓立比书一章27节)

十九世纪时,伦敦时报曾大肆抨击海外宣教士的一些作法。这时有一位经常旅游的人士写了封信给报社编辑,批评报纸的态度;他说,若是一个旅行家有这种态度更是不可原谅——因为万一有一天他被抛弃在一个不知名的岛上,他一定得虔诚地祈求,并且感谢宣教士的教导已经早他一步来过了!这位写信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后来与基督教信仰有所敌对的人——达尔文!再怎么说,他仍然知道信仰可足以「利用」的无形价值。

在历史的记录里,基督教对野蛮民族的教化是首屈一指的,不但在过去的世代里有很多的贡献,并且如今仍在持续进行中。真是无可匹敌!今日我们社会里的「文明」行为举止,追根究底大部分是源自基督教的传统。

特别是西方世界的人们更是需要感谢基督教信仰所带来的福祉,因为它改变了未开化的民族和国家,使她们走向比较有人道的社会前景。这包括法兰克(后来成为法国)、盎格鲁撒克逊和声名狼藉的北欧维京海盗。甚至到今天,我们评定一种行为是否合乎人道,都是以基督教的标准来定夺。在历史上,基督教对全世界道德标准的提升,绝对是其它力量所不能比的。

犹太的根基

公平而论,从多方面来看,基督教并没有发明道德标准,而是提升旧约的观点(参马太福音五至七章登山宝训)。基督教的道德律是以犹太教和十诫为基础;几千年来人类「对错」的准则即由此衍生。林肯曾说圣经是神赐给人最好的礼物,没有它我们就不懂得分辨对错。犹太教给了这个世界较高的道德观,是前所未有的。耶稣基督将此犹太基础加以扩大,然后推广至全世界。如果没有耶稣,我们势必生存在难以想象的低道德标准中,而我们的对错概念一定没有比今天部分的野蛮人好多少,因为我们自己也还是野蛮人。

基督不只是带来较高的对错标准,还使其广传,许多文化因而得以提升。历史上有许多野蛮残忍的民族因耶稣基督正面的影响而文明化,若是基督没有来,我们可能还像当年的祖先一样茹毛饮血呢!

道德背景

古代的犹太人被一些拜偶像(如摩洛、巴力和巴力的妻子亚斯他录以及安娜特等诸神)的异教社会所环绕。摩洛尤其残酷,他的信徒献上自己的孩子作为火祭。巴力是性欲之神,在他的敬拜仪式中有男女庙妓。亨利哈雷(HenryHalley)提到古代迦南人时说「他们的庙宇是罪恶的中心」。相对地,赐给犹太人的十诫比古老异教文化的道德标准超前有光年之久。事实上,十诫在三千四百年后的今日仍是合宜的。

古以色列的神——也是基督徒的神,祂和古代异教的众神是绝然对立的;祂是圣洁的,祂审判人的罪——但是祂总是先给人们悔改的机会。下面对迦南众神中之女神安娜特(巴力的伙伴和姊妹)的描述正是一个对比:

身为战争的女守护神,安娜特出现在巴力史诗的部分是充满血腥残忍的毁灭场面。不知是什么原因,她恶毒地残杀人类,老少一并地大规模屠斩。她欢喜地走在人血及膝之地——啊,甚至高及她的喉部呢,她一路凌虐高亢地走着。

古老异教的道德标准是极低劣的;迦南人的道德标准可能是最低的,而其它文化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你会说,这一切因为希腊而有所改变;不对,并没有改变。希腊对人类有诸多正面的贡献,但是提升道德观却非其中之一。希腊众神和后来的罗马诸神均非无限,也非全能。他们没有全能上帝的概念;他们的神都是有限的。此外,那些神是不能爱的,在古异教徒的心目中,从来没有想到去爱一个神。众神是让人敬畏的,是可以求和解的,但却是不能被爱的。

我们应该更进一步的了解异教在人们思维中所带来的混乱。对异教徒而言,遵循神的旨意和律法而活是全然难以想象的,因为他们的神行事无法可循。如果那些神有「法」,势必是没有启示给人类;因他们行事运作完全任意孤行。如果清晨起来,心情暴躁,则开始天打雷劈地惊扰人们的生活。律法是人的成就,不是从众神来的。这也是为什么苏格拉底只能按着雅典城的律法过生活,而想象不出更高层次道德观的原因。今天有许多人仍认为最高的道德标准是按着人的律法过日子,可说是连一点点的进步也没有。

哲学也从希腊的黄金时期降格,到了基督的时代更落至最低点。伊比鸠鲁学派只不过是适度的感官文化,就是强调感官的最高享受。怀疑论和不可知论是异教世界里宗教和哲学的孪生子,而它们所带来的道德结果的确是相当丑陋的。

诸神定了道德律,自己却不遵行;哲学家、道德家和伦理家所教的那一套道德观,今天很多人会觉得恶心。我们在前面几章已经读过有关古代许多不道德之事,如性变态行为、堕胎和杀婴行为的猖獗、奴隶制度盛行等等,皆是这些诸神道德律所结的果子。

罗马的酷刑

那是一个残酷的世代,野蛮的暴政和专制的统治是其特色。就拿尼禄王为例,他接受了最好的外邦哲学教育,但是他却堕落到有史以来道德最卑劣者之流;他常故意改装去大逛妓女户。有位史学家说,尼禄会「对男孩猥亵—–殴打、伤害、谋杀。」他有个情妇;他的妻子当然反对他与情妇交往。这种情形你会怎么处理呢?啊,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太太给杀了!尼禄正是这么做。当他的母亲也反对他如此行时,最干脆的方法就是把他的母亲也给杀了。当然,他不是全然没有感情的;在母亲的丧礼上,他低头看着她的尸体说:「我从来没有注意到,我有这么一位美丽的母亲。」

终于他如愿娶了情妇。然而有一天当她也不顺他的意——唠叨他因赛马而晚归时;尼禄完全不顾那正是她怀孕的后期,便一脚踢向她的腹部,当场踢死她和腹中的胎儿。要记住,他可是当时世界的领袖呢!真是说尽了那个世代的残酷。

耶稣来了

在这邪恶、淫秽、堕落、不道德的世界,圣洁无瑕疵的神独生儿子诞生了。基督教对于早期基督徒的道德观影响可说是巨大深远。首先,当时成为基督徒的人都是十分真诚的,明知追随耶稣可能被杀也要誓死跟从。从尼禄时代开始,法律就明文规定,凡是成为基督徒者一律处极刑。有些皇帝严格执行这条法律,有些则视而不见。总而言之,加入早期教会的信徒大都是非常反诚、全然委身的;对他们而言,追求永生是唯一的目标。第三世纪罗马的希坡律陀斯(Hippolytis),他是位长老又兼基督信仰教诲师,他说一位初信者必须经过一年时间在其生活起居和人际关系中加以观察,并同时进行受洗前的教导课程才行。三年呢!那时候可没有「简易的信仰」;这么做的结果是提高了基督徒的道德标准。

杜兰指出,罗马人的道德标准自从征服希腊之后开始堕落,也就是说「征服者被被征服者所征服」!直到基督教影响来到,道德观才有了转机。「道德的崩盘始于罗马征服希腊,至尼禄时代达到谷底;此后,罗马人的道德提升,而基督教的伦理观对罗马人生活影响大部分是健康而正面的。」到了四世纪初,君士坦丁的时代,基督徒的比例仍是很少,才百分之五左右,听起来令人感到意外。

杜阑说:「那些基督教小团体的敬虔信仰与端庄的生活态度,使得疯狂享乐的异教世界感到不安。」杜兰又说:「早期基督徒的道德品行对异教世界而言,十分具有谴责的作用。」

基督教的道德标准比任何异教都高出许多;事实上,即便在今天还是比世界上任何道德标准高。没有人可以完全达到那个标准,唯有耶稣例外,所以祂才能成为无瑕疵的羔羊,替我们赎罪。但是,有成千上万的人努力想达到那个标准来讨基督的喜悦,透过圣灵的带领,他们发现自己的生命改变了。我想起一首诗歌,大意是「我并非全然如我所应该表现的;我并非如我所预期的;但是戚谢神我不像我过去那个样子。」杜兰对早期教会的道德特质描绘如下:

在这段时期,基督徒给人的一般印象是:虔诚、相互忠诚、对婚姻忠实,以及因为拥有信心的信仰而得着的平安快乐。皮里纽(Pliny,异教徒)不得不向他雅努(Trajan,一位异教徒皇帝)报告说,基督徒过着和平、模范的生活。迦兰(Galen,另一位异教徒)描述基督徒「在自我操练方面十分上进,并且积极追求道德上的完美,因此他们不输给真正的哲学家。」

早期教会时代有许多殉道者均得面对一个可怕的难关:罗马皇帝知道信徒不会为了苟且偷生而弃绝基督,于是把他的配偶或孩子,或是其父母带来,逼迫他们要弃绝耶稣,否则他们所爱的人就会死得很惨。我们在早期教会的文稿中看见这些信徒的祈求信函,信中要求他们的基督徒亲友不要为了救他们而弃绝耶稣,很多人因此而死。奥古斯丁说,圣经不会教导我们为了救另一个人的肉身而出卖自己的灵魂;因为圣经并不把这转眼即逝的世上生命——这个有如轻烟,才升起就被吹走;有如青草,长出来就被割除的生命——视为应不惜任何代价加以保存的最高美善。早期教会时代的道德信念十分的强烈,基督徒宁可死也不愿说谎。

野蛮人的文明化

基督教传给了希腊人和罗马人,也传给了野蛮文化中的人,甚至那些常来攻打罗马的民族。第一批对这些野蛮人积极教化的罗马人都是基督教宣教士。许多野蛮人是德意志民族,包括哥德人、法兰克人和撒克逊人。这些野蛮部族都是强暴好战的,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前,他们就不断地攻打帝国边界的前哨基地。当这些野蛮人征服一地,他们往往是赶尽杀绝,城中男女老幼一个也不留,他们甚至摧毁敌人的武器和财物,「把活物和物品大批地献祭给战神」。如此全盘的屠杀和破坏让八世纪的基督徒作家保罗(神职人员)感到困惑,他在有关伦巴底族(Lombards)的历史中写道:

看看两边各有多少人呀!为什么非得使那么多的人毁灭?让我们加入一场争战,他和我,让神所属意的得胜者可以拥有这些人,全然平安地拥有他们。

此外,欧洲野蛮民族的法律不仅是按个人的罪加以审判,还会将此报复在犯罪者的亲属身上。康乃尔大学教授迪尔尼(BrianTierney)写道:「如果一个人被谋杀了,他的亲属有权利和义务向谋杀者及其亲人报仇。」幸而基督教信仰渐渐地渗入了这些文化和部族。在接受基督教之前,这些部族,特别是条顿人,非常的迷信。巫术对条顿人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历史学家察尔斯李(HenryCharlesLea)写道:「可能没有其它民族在日常生活中有那么多超自然的追求,或者可以说对自然界和灵界宣称具有如此大的掌控力。」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转,这些残暴的部族——我们大部分的祖先都是——因着基督的福音而改变了。奥古斯丁是把福音传给英国野蛮的盎格鲁撒克逊族的人士之一(不要和希坡的主教圣奥古斯丁搞混了),他远赴英国向盎格鲁撒克逊人传福音之前在罗马蹉跎了一阵子,「显然因为他听过不少有关英国人野蛮的行为而有点怯步。」但是他的宣教成功了,随着时间的过去,这些野蛮人被基督改变了;尽管改变的过程是渐进的,不是一夕之间发生的,但是野蛮民族的文明化对基督教和基督而言是一个精彩、荣耀的得胜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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