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基督教爱观研究

第一章、律法、爱乐实与爱佳泊(Nomos,Eros and Agape)

——早期教会的重点

第一节、三种主要型态

仅短短数十年,原始基督教最特殊也最基本的中心观念——爱佳泊观念就逐渐黯淡模糊。当第二个世代从第一个世代手中承接传统的时候,往往无法完整保留传统的广度与深度。传统最初的条理与创意已被遗落,而在扁平化(levelling)与同化(assimilation;朝向两个方向进行,一个是过去的世界,另一个是当代的世界)的过程中,传统的完整轮廓也逐渐消散。

这就是后使徒时期(post-apostolic times)基督教爱观的处境。爱显然是基督教不可割舍的产业,而且备受赞扬;但有时候,基督徒理解它的方式,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古老薄弱的传统,而不存在于当下的现实世界。从《革利免第一书信》(the First Epistle of Clemnent)中著名的爱佳泊颂(显然是仿效《哥林多前书》十三章)可以清楚推知其意义:

「凡心中有基督里的爱佳泊必然遵守基督的诫命。谁能够解释神的爱佳泊之约?谁有资格传扬其卓绝宏伟的美?爱佳泊将我们提升到无法言喻的高处。爱佳泊让我们与上帝合一。『爱能遮掩许多的罪。』爱佳泊包容一切,并且凡事忍耐。在爱佳泊中没有害羞的事,也没有张狂的事;爱佳泊不容许营私结党,爱佳泊不会造谣生事,在爱佳泊中凡事井然有序。所有上帝选民都在爱佳泊中得以完美。没有爱佳泊不可能讨神喜悦。主在爱佳泊中接受我们;因着祂对我们的爱佳泊,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顺服上帝的旨意而为我们流出祂的血,为我们的肉体舍弃祂的肉身,又为我们的灵魂舍弃祂的灵魂。」@1

@1|Clem.xlix.

这段文字最有趣的地方就是,其中涵盖各种新兴的面向。首先是,其中透露出初代基督教的爱佳泊观依旧存在;但它也透露出上述同化作用的双向发展。爱佳泊观念又退回到《旧约》的层面,另一方面,初代基督教的爱观又和希腊化时期的爱观逐渐融合在一起。

从全文以基督的十字架为中心可以看出,部分初代基督教的爱观还是被保留下来。全文赞美的是「十字架的爱佳泊」,上帝本身的爱,祂藉着这爱拣选并接受我们,而其最极致表现就是基督「为我们流出祂的血」。如果不看上下文的话,这似乎跟保罗的爱观相当一致,但在仔细分析整段文字后,就可以知道其中还出现初代基督教爱佳泊观念所无的其他观念,甚至凌驾其上。

就整体而言,这篇爱佳泊颂盛赞爱是人类无比最高成就(achievement)。这无疑是《旧约》观点,尤其明显的就是爱邻舍(被视为具有价值的善行)。认为爱邻舍能够称义的观念弥漫着后使徒时期。这种观念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捐善款,认为这能让过去犯下的罪行得到赦免。在引用「爱佳泊能遮掩许多的罪」@2这句话的时候,往往不是指爱佳泊就是要原谅与遮掩邻舍的罪,而是指爱佳泊能够赢得上帝的赦免。这种爱所遮掩的不是别人的罪,而是自我的罪,也就是弥补以往的犯行而赢得上帝的喜悦。「有福又蒙爱的弟兄,我们若是按照爱佳泊实践上帝的诫命,我们的罪就会因为爱佳泊而得赦免。」@3

@2参《彼前》四8;《雅》五20。

@3|Clem.1.5.

这主要是《旧约》的精神,但其中还夹杂着一种希腊化时期的要素。初代基督教的爱是一种由上而下的爱;而这里的爱是由下而上的爱。即使上帝拣选我们,然后藉着基督降临我们中间的观念还没有消失,但其中强调的重点已不在此,而在于人可以透过自我的爱升到上帝那里去。「爱佳泊将我们提升(ἀνάγει)到无法言喻的高处。」而「爱佳泊让我们与上帝合一」这段话,跟认为爱乐实就是人类与神明之间的中保(mediator)的古老观念没有两样。《新约》中的爱佳泊是上帝通往人类的道路。在此处却成为人类通往上帝的道路,也就是人类自我提升(ἀναγωγη)的管道。爱乐实观念显然正在侵入基督教领域,我们只要回想美的观念在爱乐实论扮演的角色就可以得到印证,因为这也出现在革利免的爱佳泊颂里面。@4

@4并见利慈曼(H.Lietzamann),Ergänzungsband:Die apostolischen Väter:「καλλονη一词似乎就是希腊化的标记」,克诺弗对《革利免第一书》四十九章表示:「作者再度感到有提及基督宝血的必要。倘若他是想到主的晚餐,那么所添加的『灵魂』一词就足以证明作者是希腊人。」(见《古代基督教历史导论》,Einführung in die alte Kirchengeschichte,1929年版,第117页以下)

上述种种足以显示要勾勒出后使徒时代的基督教爱观实在不易。由于原本互不相干中心观念都交织在一起,因此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那么巨细靡遗的说明各种基督教爱观的论点,显然没有什么意义。只要材料适当的话,我们就必须将这些论点整理为几个主要类型。这种方法的优点只能从实际的讨论过程印证,但是为避免混淆,我们不妨先预期所得到结果。

大致上来说,后使徒时代的基督教爱观有三种主要类型,分别是(一)旧约律法中心观念,(2)希腊化爱乐实观念,和(3)新约爱佳泊观念。

特别要声明的是,这是以居于优势中心观念为考量点。就这个时期的特性来说,并没有纯粹的类型,而是好几个交织在一起中心观念中有一个主要的中心观念,并且各个观念中都透露出它的踪迹。革利免的爱佳泊颂就是一个实例。爱佳泊颂里面的几个中心观念都交织在一起,而且所有这三个基要观念都出现其中;但其中最占优势的就是旧约律法中心观念。

我们现在就要简短的说明这三种主要类型。

1.基督爱观可以回溯到犹太教,而且利弊参半。爱在《旧约》里面居于核心位置,而爱的诫命,也就是要爱神与邻舍,也是出自《旧约》的诫命。因为对犹太教来说,爱上帝的诫命就是「律法中首要的诫命」。爱上帝就是《旧约》中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最深沈与最内在的表达。即使如此,上帝与人之间的团契还是以公义(justice)为基础,并受到律法(Law)的规范。律法就是关键概念,而爱在整个规范架构中自有其适当的位置。

不过,基督教将之完全改头换面。耶稣接受、扩展又加深《旧约》中爱的诫命。这确实如此,但这不是关键因素。祂所重视的不是我们的爱(我们受命要付出的爱),而是上帝的爱,祂知道这是祂自己主动成就的爱。但是上帝的爱不受律法框架的限制,而律法体系从而崩解:「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可二17)。保罗继续延伸同样的观念。「称义」(Justification)一词确实会让我们想起古老的犹太律法主义,但是保罗的称义论却一举粉碎律法主义中,与上帝团契的观念,并使得上帝的爱佳泊成为最高的枢纽观念。上帝使人称义不是以善工或者律法的成就为基础,而是白白赐下的恩典,无理由,自发自主又无原由。祂的爱佳泊是给罪人的爱,因此称义的特点就是:罪人成为上帝爱佳泊的对象。保罗的基督教更进一步带有反律法主义(anti-legalist)的特征:律法不再是上帝与人类相互间的关系,而就这层观点来说,律法被上帝的爱佳泊淘汰与废止。

犹太教与原始基督教在爱观上的差异大致如下:严守律法架构的爱——瓦解律法架构的爱。唯有后者才是爱佳泊的最深层意义。但后使徒时代怯于接受这个后果;尽管保罗关于十字架上爱佳泊的信息已经透露出未来的道路,但在这段初始时期却几乎看不到保罗思想的踪迹,却出现许多对爱佳泊观的扭曲。爱的诫命比较容易理解,而且可以回溯到旧约的体系,因此爱佳泊就被重新安置在律法的架构下。这种类型的主要人物是后使徒教父(Apostolic Fathers)和护教士(Apologists)。

2.与倒退回旧约体系类型同时出现的另一种类型,就是在宗教融合思想弥漫的当时社会中,爱佳泊与爱乐实的交会。犹太教徒在改信基督教后,把原来的律法主义带过来,并努力把基督教的爱佳泊安置在其中,而出身希腊文化的人士在信奉基督教后,把爱乐实体系带进来,并努力把爱佳泊观念融入其中。这种组合的结果起初是相当肤浅,接着爱乐实自然而然的占据优势,这种思想类型的主要代表就是诺斯底主义。诺斯底主义属于一种宗教融合思想,之所以会出现在基督教内部,是因为爱佳泊一词往往被误用来称呼其实是爱乐实的观念。从爱佳泊观念的角度看来,这根本就是指鹿为马、张冠李戴。

3.爱佳泊观念跟爱乐实与律法二者的抗衡起自马吉安(Marcion)。他最反对的就是律法主义与犹太教,而这可能就是他往往被视为诺斯底派的原因。他在驳斥犹太教和《旧约》的时候,可以笼统的跟诺斯底主义站在同一阵线,此外也有其他共通点。但是他整个思想的基要观念足以证明他绝对不是诺斯底派。诺斯底主义的基础是爱乐实;而马吉安的基石则毫无疑问的是爱佳泊。若是把他革新的努力简单的解释为,爱佳泊观念与两个敌对理论间的抗争那就可能过头了。但在这段期间坚持基督教爱观最力的人就是他,因此我们目前不妨称之为爱佳泊观念的抗衡,而把其限度留待后面讨论。

这三个主要类型在后使徒时代一开始就已经互相缠斗。主后二世纪诺斯底主义和马吉安的冲突导致教会神学(churchly theology)的兴起。此时浮现的某些元素逐渐茁壮,并根深蒂固的影响往后世代对基督教的理解;当教会逐渐建立起共同的神学基础后,以往的模稜两可就消失于无形。这也对基督教爱观有所影响。既然诺斯底的荒诞言论已被视为异端,那么马吉安的爱观也没有幸免。由于极端的观点都被排除在外,因此基督教的爱观就被局限在比以往更狭窄的范围内。但这三个主要类型得以存留下来,而前尼西亚(ante-Nicene)神学三个最重要的代表人物爱任纽(Irenæus)、特土良(Tertullian)、以及俄利根(Origen)正好各代表一种类型。特土良最重视的莫过于旧约律法主题;亚历山太神学(Alexadnriantheology;代表人物是俄利根)显示出,即使在诺斯底主义的对抗下,爱乐实观念依旧不断的设法进入基督教;而爱任纽的观点证明,即使在马吉安的反对下,原始基督教的爱佳泊观念依旧成为希腊神学的重要环节。

上面对主后最初几个世纪基督教爱观发展的简述还有许多细节尚待增添。这三种主要类型彼此间共进行过两场竞逐,姑且这么说。因此,我们先要观察不同中心观念在各阶段的表现,而我们的叙述分为七个部分。前面三个部分涵盖三个主要类型在第一阶段的表现:律法类型的后使徒教父和护教士,爱乐实类型的诺斯底主义,爱佳泊类型的马吉安。接下来的三个部分属于第二阶段:律法类型的特土良,爱乐实类型的亚历山太神学,爱佳泊类型的爱任纽。不过,经过这些冲突后,这三种类型没有任何一方独占鳌头,而是互相妥协,这就是麦托丢(Methodius),亚他那修(Athanasius),以及加帕多家教父(the Cappadocian Fathers),而这也就是第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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