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基督教爱观研究

第三节、神就是爱佳泊(GOD IS AGAPE

一、爱佳泊观念拍板定案

我们已经从爱佳泊观念的最早起源——符类福音一直考查到将其阐扬到极致的保罗。这个过程中,让我们感到最惊讶的就是从一开始爱佳泊概念就与上帝概念紧密相连在一起。在福音书中,爱佳泊和与上帝的团契彼此相属不可分割,因此相互包含。只要谈到爱就不能不谈到与上帝的团契,同样,谈到与上帝的团契也不能不谈到爱。爱佳泊使得与相交上帝的新团契(由基督教引进)有别于由律法而非爱主导的团契。同样,在解释爱(基督教的定义)的时候也不能不提到基督徒与上帝的团契。即使就对邻舍之爱和对仇敌之爱来说,也一样,因为,这两种爱的意义也由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决定。上帝对罪人的爱就是基督徒对仇敌的爱的根源。

保罗更进一步巩固上帝与爱佳泊之间的连结。唯有藉着上帝亲近我们的方式,我们才能了解爱佳泊;基督的十字架就是上帝爱佳泊的最极致表现。「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ἀγάπη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保罗深信,这是上帝藉着基督成就的作为。基督为我们这些软弱、不敬虔、带罪又敌视他的人而死,这就是爱佳泊的最明确启示;不过这也可说就是神的最明确启示。因着基督的十字架,上帝与爱佳泊犹如一体。保罗从十字架了解到,上帝为我们人类所定的心意与旨意就是爱,爱佳泊与上帝显然不可分割。正因为上帝与爱佳泊紧密相连,所以保罗很少谈论我们对上帝的爱,却经常谈论我们对邻舍的爱。如果上帝与爱佳泊本来就是一体,似乎就没有必要谈论对上帝的爱佳泊。另一方面,基督徒对邻舍的爱不仅仅事关一己,更是上帝爱佳泊的流露。这就是保罗使用最尊崇的词汇称呼它,又形容它常存不朽的原因。

大体上来说,符类福音里面的上帝观念和爱佳泊观念已经紧密相系(保罗书信更如此),可说是二而一。保罗经常间接表示二者是一样的,有时几乎就要脱口而出。对保罗来说,上帝是「爱佳泊的上帝」。两者的同一性只是没有明讲而已,因为从各角度来说,万事皆备只欠东风。只要再往前一步,就应该会出现正式的宣告。然而,保罗最终没有踏出这一步,他始终没有亲口表达二者的合一已经是既存事实。

最后,由《约翰壹书》拍板定案。《约翰壹书》里面两处经文明确表示上帝与爱佳泊二而一:「上帝就是爱佳泊」(约壹四8,16)。初代基督教爱佳泊观念实质内容的最极致叙述就是保罗所说的「十字架的爱佳泊」,而其最正式宣告就是约翰所说的「上帝就是爱佳泊」。最圆满的说法莫过于:上帝就是爱,爱——爱佳泊——就是上帝。

基督徒向来惯于称呼约翰「爱的使徒」。这个头衔对约翰来说,应该是当之无愧,因为约翰认定上帝就是爱佳泊,可说是就此为初代基督教的爱佳泊概念拍板定案。不过,对这一点来说,在其他新约书卷中曾出现的爱佳泊观念主要特征,几乎也都出现在《约翰福音》以及《约翰壹书》。这两卷书跟其他新约书卷同样是以上帝的爱佳泊为基点:「这就是爱,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约壹四10)。然而,上帝的爱佳泊激发出人心中的爱:「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约壹四19节)。耶稣对门徒的爱就是门徒彼此相爱的榜样,而且因着他们彼此相爱,人们才晓得他们是耶稣门徒(约十三13以下;34以下;十五12)。此外,约翰的爱佳泊观念与符类福音的爱佳泊观念一致认为,基督徒的爱有两个面向:对上帝的爱以及对世人的爱。约翰提到对上帝的爱时,没有保罗那种保留的态度。对上帝的爱与对弟兄姊妹的爱连结相属相互辉映(约壹四20以下),然而对弟兄姊妹的爱可以跟对上帝的爱连结在一起(约壹五1),也可以如保罗所说,跟上帝的爱和基督的爱相连结:「亲爱的弟兄啊,上帝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壹五1,三16,四2)。

有些人认为对上帝的爱在约翰口中带有「神秘」色彩(相当牵强的说法)。因为在约翰的思想中,爱上帝主要是指完全由上帝掌管,接受上帝的至高主权,而且基本上就是顺服上帝的旨意,遵守上帝的话语和诫命(约壹二5;约十四15、23以下)。这么一来,爱的两重诫命可说是占据着中心位置。「从起初」它就是由上帝赐下的「旧的诫命」。但它藉着基督以及基督言行所彰显的爱得到新的意义,因此被称为「新的诫命」(约十三34及约壹二7、三11)。约翰的爱佳泊观念和符类福音爱佳泊观念之所以能够结合为一,又能这么环环相扣,主要是因为二者都是以与上帝团契的新概念为基础。就这方面来说,约翰的见解可说是比符类福音更进一步,因为与上帝团契的观念就是整卷《约翰壹书》的基础(见约壹一3、6、7)。

约翰和保罗在爱的理念上也有许多相同处。对保罗来说,爱主要是指「十字架的爱佳泊」,对约翰来说,十字架启示了上帝爱佳泊最难解的奥秘。按照约翰的见解,唯有来到基督十架前面,才能认识爱佳泊的真貌。「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约壹三16)上帝爱佳泊的启示就是上帝差遣他的独生子来到世上,「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四10),而且圣子「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十三1)。约翰认为主导基督因爱而舍己为祭物的那位其实就是上帝,虽然不像保罗说的那么清楚,但看法跟保罗是一样的。此外,在考查约翰与保罗之间的关联时,万万不可忽视「灵知与爱佳泊」这个议题(在讨论保罗时已触及)也出现在约翰的著作中,尤其是《约翰壹书》,而且也明确高举爱佳泊。「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上帝」(约壹四8)。

简略的考查这些材料足以显示新约爱佳泊观的所有要点都出现在约翰的著作中,而约翰认定上帝就是爱佳泊也带领我们更上一层楼,并为初代基督教的爱佳泊观拍板定案。但我们也不能就这样认为约翰的爱佳泊观就是新约爱佳泊观念的最高点。尽管为爱佳泊观拍板定案的是约翰,但保罗对爱佳泊的意义和内涵的了解。而且约翰对爱的见解没有保罗那么圆融与一贯,在许多地方约翰对爱佳泊有双重的观点。就在爱佳泊观念发展到极致的同时,却离奇的逐渐式微。

这就跟酝酿约翰的著作及其中爱佳泊观念的一般灵恩环境有所关联。一般人往往主张当时的环境应该属于希腊——东方文化。近来因为学界普遍赞成约翰著作与备受讨论的曼带宗教(Mandaan religion)@62联想在一起而使得这个议题更加复杂。如果能够证明历史上确实曾经出现过这种希腊文化,那么这就是爱佳泊与爱乐实交会的又一个实例。我们透过约翰的爱佳泊观念所观察到的是从希腊爱乐实氛围中孕育出的初代基督教爱佳泊观念,而这种氛围或多或少可以解释我们在约翰的概念中观察到的修正。虽然从历史上来说,这种希腊化以及曼带宗教理论相当可疑的,但是我们必须充分提到这一点,而且我们在解释约翰爱佳泊观的双重性时,唯一可靠的论据就是这个观念。由于我们目前研究的重点是在约翰爱佳泊观的典型结构,而这个问题不需要先解决其环境与起源问题就可以得到令人满意的答案。

@62至于曼带宗教(Mandaan religion)这问题,乃由M.Lidzbarski和锐曾石(R.Reitzenstein)及H.H.Schaeder等三学者所兴起,见J.Beehm所着之《曼带宗教与基督教》(DieManndaische Religion und das Christentum)1927七年版;及包尔(W.Bauer)所着《约翰福音注释》,见新约手册(Handbuch zum Neuen Testament)中,1925年,第二版;以及W.F.Howard着《第四福音之近代批判及解释》(The Fourth Gospel in Recent Criticism and Interpretation),1931年版(1945年第三版)91页及以下。

二、约翰的双重爱佳泊观

前面提到的约翰爱佳泊观念的「双重性」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约翰的「爱佳泊形而上学」及其与自发、无原由之间的关系;(二)基督徒对「弟兄」的爱,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排他主义」(particularismn);(三)对上帝的爱与对世界的爱之争。

(1)爱佳泊形而上学与无原由(unmotivated love)。在符类福音和保罗书信中,爱佳泊具有三重意义。它与爱的旧诫命的连结形成双重意义:爱上帝与爱邻舍;而这两种模式的爱因为与第三种模式(上帝藉着基督彰显的爱,也就是所有爱佳泊的基本模式)相连结而成为基督教爱观的一环。约翰也同样习惯把一切的爱都归因于上帝的爱佳泊,并以上帝的爱佳泊为重心;但是他不以此为满足,他要更深入的追根究底。爱就是上帝的本质:上帝就是爱,这不只是相对于堕落的人类来说如此,而是从亘古以来他就是爱。因此约翰的爱观具有特殊的形而上意义,所以我们可以有根有据的说,约翰有一套「爱佳泊形而上学」,而这就是约翰整个爱观的背景。约翰认为圣父对圣子永恒的爱就是爱佳泊的最明显例子:「耶稣说:『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十七24;参三35;五20;十五9)。这里的爱是指圣父与圣子间的自我传递(self-communication)@63,并从此展开一连串的自我传递——从上帝传递给基督,基督传递给门徒,门徒传递给弟兄。正如父爱子,常与他同在(约三35,20),所以耶稣也爱他的门徒,并常与他们同在(约十五9),同时又吩咐门徒彼此相爱,彼此常相左右(约十三34;十五13)。

@63M.Dibelius,Joh.15:13,Fine Studie zum Traditions-Problem des Johannes-Evangeliums,1927,p.168以下,Festgabe fuer Adolf Deissmann。

这种爱佳泊形上学的双重特性显而易见。一方面,我们从中看到上帝自发、无原由的发挥到极致;上帝的爱的根源绝对不在这爱以外的事物;上帝的爱的根源就是他自己,因为爱就是他的本质。上帝的爱甚至不倚赖外在事物,也就是不需要外在个体成为爱的对象。爱具有永恒与超越的意义,就是所谓「创立世界以前」;因为即使瓦古之前上帝就已经是爱,也就是与圣子的关系。另一方面,这种爱佳泊形而上学,就跟所有形而上学一样有其理论与「动机」。既然圣父对圣子永恒的爱就是一切爱佳泊的榜样,就一定会产生下列疑问:这种爱佳泊要怎么维持其起初的特性?它会还是绝对「无原由」吗?圣父之所以爱圣子不就是因为圣子承接的尊贵地位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圣父对人类的爱岂不就是会受到(些许)影响,而让人觉得上帝的爱不全然是自发与无原由的。对此,我们可以轻易在约翰笔下发现不少蛛丝马迹,其中之一就是有时候我们会在约翰的写作中,尤其在提到上帝对门徒的爱时,他会用「因为」子句解释上帝的爱,例如《约翰福音》十六章27节:「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由此看来,其实约翰对爱佳泊观所持的立场摆边在「有原由」跟「无原由」之间。

奇怪的是这两种看法都合乎爱佳泊形而上学;就这一点看来,二者都惯于强调上帝之爱的自发性与永恒性,同时却使得自发性开始动摇。其正面意义是要清楚证明上帝的本质就是爱佳泊。所谓上帝的爱不是上帝偶然表现的属性,而是指不论遭遇何种状况,也不论环境如何变迁,他为我们所定的不变旨意和心意。上帝是爱不仅针对罪人而已,他的爱乃是永恒的;正如经上说的,在世界创造之前圣父就已经爱圣子。尽管上帝和爱佳泊紧密相系,甚至可说是二而一,但是约翰的爱佳泊形上学依旧有其难题,而这些也就是基督教爱观的本质和内涵所要面对的难题。当圣父对圣子的爱成为所有爱佳泊的典范时,上帝之爱的「无原由」本质往往会被冷落。爱邻舍(约翰的特色之一)这个具排他性的概念就明显的表现出这一点。

(2)弟兄之爱与排他主义。约翰爱佳泊观的特点之一就是把对邻舍的爱和对弟兄的爱视为一样。爱佳泊的发展过程(前面已经讨论过)中已经透露出端倪:圣父——基督——门徒——弟兄。正如圣父爱圣子,圣子爱属他的人,因此「弟兄」自然成为基督教爱的对象。只有这种爱的团契——弟兄彼此相爱——才能真正符合圣父与圣子相爱的样式;唯有主内弟兄才能够合而为一,如同如父与子「合而为一」(约十七22)。

约翰的爱观这里也出现双重性。一方面弟兄之爱是一种无可比拟的坚定、温暖又亲密的关系。这突显出基督教的爱的要素:爱佳泊就是爱的团契。但是一般基于弟兄爱以及邻舍爱所建立的团契有其限度,这些限度随即就会浮现。唯有在上帝里面合一的「主内弟兄」才能在彼此间产生无限度的灵恩团契与合一。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对邻舍的爱俨然成为排外的爱,从而失去其原本无所不容的气度,仅仅局限在基督徒的范围内。在世人面前显明自己确实是耶稣门徒的爱指的是基督徒彼此的爱(约十三35),而不是以非基督徒为对象的爱。约翰从来没有提过爱仇敌。这显然表示符类福音所说对邻舍的爱己经有所而缩限,在符类福音里面爱仇敌不是爱邻舍诫命的额外条例,也不是附带要求,而是基督教的爱里面不可或缺的要素。

因此,这里再次出现约翰爱观特有的双重性:从一个角度看来,约翰把爱佳泊观提升到更高层次,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来,却又弄巧成拙。正因为约翰把爱局限在较狭隘的「弟兄之爱」,所以能产生更温馨更亲密的果效,但这也使得基督教的爱陷入双重危机:失去原本「无原由」特质,以及局限在「弟兄」范围内,而排除非信徒和仇敌。

比较保罗与约翰对这个问题所抱持的态度令人玩味,因为他们两人显然非常不一样。迫害教会的保罗,因为上帝奇妙的带领而成为门徒与使徒。这一切深深影响他的爱佳泊观。在保罗眼中,上帝的爱佳泊乃至高的奥秘。对他来说,任何语言都不足以述说爱佳泊的自发又无原由的特质。此外,他也明白自己蒙召是要把福音信息传扬给那些完全迷失又远离上帝的人。毕竟,保罗他自己就是因为上帝的爱佳泊而从侧门(姑且这么说)进入上帝的教会。上帝也是在他正迷失又远离上帝的时候呼召他的。约翰写作的情怀完全不一样。他的焦点主要放在基督从世界分别出来的一小群信徒,这群人就是基督特别爱与眷顾的对象,而他们的最明显标记就是信徒间的弟兄之爱。耶稣要向这群人显现他自己,并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参约十四21;十七9)。作者约翰就属于这群人中的一个,好像天生如此;他没有经历过保罗所遭遇的神迹与转变。因此,他心中的爱佳泊不像保罗那么玄妙奥秘。天父爱他从世上分别出来赐给圣子,并且遵守他的道的那些人(约十七6),不是所谓「无原由」也不是理性无法解释的事情;就某方面说,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总之,保罗曾经是个迫害上帝教会的人,如今单单因着上帝的恩典与爱佳泊成为现在的样式;而约翰则是「耶稣所爱的门徒」(约二十一7),对他来说,基督的爱充满所有他的门徒乃是不证自明的事情。

(3)爱上帝与爱世界。我们还要探讨约翰对爱佳泊观的另一贡献。符类福音里面的「爱」带有清楚的宗教与道德特质(这在保罗书信更明显),基本上不受所爱的对象的影响。保罗直接了当的表示:「要追求爱佳泊」(林前十四1)。他不需要讲明所爱的对象为何。他知道爱佳泊没有真伪之分。对他来说,只要是爱佳泊就必然合乎道德与宗教的标准。这爱是从上帝的爱流露出来,跟所爱的对象毫无关系。约翰的立场也大致一样。他也认为爱佳泊具有明确的特质,因此不需要追究其对象就可以知道其特质。「因为爱佳泊是从上帝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并且认识上帝。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上帝,因为上帝就是爱佳泊」(约壹一7、8)。这就是约翰爱佳泊观念的最明显特征。这种爱佳泊(不论其所爱的对象为何)就是活出上帝生命的样式:爱佳泊是从上帝来的。

不过,前面提到约翰的修改与弄巧成拙就发生在这个节骨眼上。原则上来说,约翰还是觉得爱佳泊的对象决定其意义并非无理。他知道我们必须摒弃一种特定的爱佳泊,他一定要警告我们不可逾越那道鸿沟:对世界的爱。「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15)。一般人经常认为这段经文里面观点的转换,只是跟「世界」这个概念相关。曾经有人表示,这里的「世界」的意义不是指「需要救恩的世界,而且从约翰福音三章16节看来,上帝自己也爱世界,但世界已经永远陷在罪恶与败坏,永远与上帝分离」。@64事实显然如此;但仍然不足以解释约翰的修改。约翰所修改的不只是「世界」的意义,同时也修改了「爱」的意义。约翰警告我们不要爱世界,显然不是指慷慨舍己的爱佳泊,而仅仅是指「爱乐实」,或说占有的爱(acquisitive love)。只有指后者才会使得对世界的爱和对上帝的爱针锋相对;即便如此,一般人还是可能会把对上帝的爱归类为占有的爱。

@64H.Windicsh,Handbuch zum Neuen Testament,vol.iv.,Part Two,1st edn.,1911,p.112.

在发生这种情形的时候,一般人往往会用所爱的对象区分这两种爱,一个是世界,另一个是上帝。这样一来,爱佳泊(付出与牺牲的爱,并与占有的爱对立)就会沦为一种占有的爱,主要就是对上帝以及属天事物的渴望。

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在这种情形下为何要用被爱的对象决定爱的质量的原因,然而我们知道用这种方式界定爱佳泊毫无意义。上帝对恶人与善人都会彰显他的爱佳泊,但我们能因此认为后者的爱佳泊是善的,而前者的爱佳泊是邪恶该遭谴的吗?爱佳泊是白白赐予和舍己的爱,跟所爱对象的价值毫无关系。但对于占有的爱来说就不是如此,占有的爱的价值取决于所爱对象的价值。这种爱的价值等级会随着所爱对象的价值等级而变化。对上帝的爱和对世界的爱相对立还有另一个重点,对上帝的爱是最高善,而对世界的爱则是次等、暂时、感官的善,甚至被视为邪恶。但要注意——这二者都不是爱佳泊而是占有的爱。

当然,我们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表示,前面引用的约翰所写的经文只不过是一堆语意模糊的语句和词汇,所以不应该以此为根据推断约翰眼中爱佳泊的意义。然而,即使如此约翰的爱佳泊观念还是跟保罗的爱佳泊观念有所不同。相较于保罗,在约翰眼中,爱佳泊的定义比较没有那么明确,而且约翰也没有刻意维持一套纯正的爱佳泊观念,因此不忌讳着手进行前面提到的修正。

约翰对基督教爱佳泊观念的贡献可以总结为两个重点。

首先,约翰留给后代一段引领爱佳泊观念贯穿整部历史的句式。首先在我们脑海浮现的就是「上帝是爱」(约壹四8,16)以及不相上下的「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这两处经文,以及哥林多前书十三章保罗写的爱篇,都是爱佳泊成为基督教核心的重要推手。若说保罗传讲的十字架爱佳泊把初代基督教爱佳泊观念的实质内容发挥到最高点的话,那么约翰认为上帝就是爱佳泊的想法,就是其模式的最明确表达。

其次,由于爱佳泊观念式微(前面已经提及),约翰的爱观可说是代表着基督教爱观从以往爱佳泊观念独大,过渡到「爱乐实与爱佳泊」分庭抗礼的中间阶段。爱佳泊形而上学、排他主义,在有原由与无原由间摆荡,偏向占有之爱的修正——这一切都对历史的发展有其贡献。此外,即使无法用东方——希腊文化诠释约翰眼中的基督教,但是约翰所运用的一些词汇,例如「光」、「生命」、「灵知」、「灵」、「荣光」等,还是透露出希腊——诺斯底的气息,制造出一种与爱乐实观念产生些许交会的精神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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