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主日简史

第十二章、阿奎纳论周日与安息日

安息日在十诫中的地位

《主的来信》与类似文本广为流传,深深影响着个人的敬虔观。同时,中世纪的神学家也各抒己见,对周日的理解见仁见智。此书篇幅有限,不便详谈。总之,随着有关周日休息条例的不断出台,渐渐地,人们普遍认为:安息日是周日的预表与影儿,一旦现实来临,便不再需要影儿了。这种观点通常基于反犹太情节。例如,大马士革的约翰(John of Damascus)认为,神赐安息日律法是因“犹太民族人数众多,又贪恋一切俗物”。但是,对我们而言,既然“幔子已裂”就意味着“完全抛弃世俗之物,在灵里服侍主、与神交通”(On the Orthodox Faith4.23)。1

@1NPNF29:95-96.

这最终引发了经院学者的思考:为什么十诫会包含安息日的命令?除安息诫命以外,其它诫命都是公义与道德方面的,适用于包括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在内的全人类,而安息的诫命并非人人适用。既然教会乐于遵守其它诫命,为何唯独不守安息日呢?

阿奎纳的著作《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有一章就是专论十诫的,内中谈论了安息日与经院神学家的观点。托马斯在开篇就宣称:十诫之律乃公义之律,为“众律法之首,对自然理性来说,为显而易见之事”(Summatheologica2-2,q.122,a.1)。与神人关系相关,也与公义有关,因此十诫的命令为公义的律例。前三条论述与神之间的关系,其余涉及与他人的关系。(托马斯与多数中世纪罗马天主教对十诫的解读,不同于新教的解读。他们所说的第一条诫命,其实是新教徒所谓的第一条与第二条。因此,新教徒认为安息日的诫命为第四条诫命,在托马斯看来这是第三条诫命。)

道德律与礼仪律

既然十诫是行为规范的基本原则,所有人都可透过自然理性明白十诫,并常常遵行。那么,“守安息日”的诫命也应与“不可有别的神”、“不可奸淫”的诫命同等重要。这可给托马斯出了个大难题。为此,他借助“礼仪律与道德律之别”这个历史悠久的神学传统来解决此难题。礼仪律是为了记念耶稣及其救赎。因此,有关献祭、饮食、特殊之日等类似规定都是仪式之律,不再有约束力。相反,有关道德基本原则的律例仍有约束力,必须服从。托马斯先前说过,十诫作为公义之律、行为之准则,是自然理性可以明白的,必须要服从。但是在此处他认为,“守安息日”这第三条诫命既属于道德基本原则,也属于礼仪律。

从字面上看,“守安息日为圣日”的诫命既有道德性的一面,也有礼仪性的一面。称之为道德律是因为人要腾出时间敬拜神圣之事,正如人的天性使然,需要为饮食、睡眠等必要之事,花一些时间。这诫命受自然理性支配,要求专为神圣事物留出时间,因此它属于道德诫命。但同时,这诫命也属于礼仪律。因为在安息日要花特定时间记念世界被造;也因耶稣在第七日被埋葬,这一天表示耶稣安息于坟墓,象征罪行止息、在主里得安息(这一点也属于道德层面)——因此,“守安息日为圣”的诫命被列十诫之中,是因其道德律的一面,而非礼仪律的一面。(Summatheologica2-2,q.122,a.4)

因此托马斯宣称,安息的诫命为道德律,所有基督徒都须遵守。但守安息日的具体方式与时间属于礼仪范畴,为要预表基督。一旦应许成为现实,这些仪式也就失去了功用。若继续守预表基督的仪式,便是认为旧约关于基督的应许已落空。因此托马斯的结论就是,我们需要继续遵守安息日的诫命,但内中指向基督降临的那部分就无须再守了:

在新的律法中,主日(observatio diei Dominicae)替代了安息日。这改变不是靠律法的权柄,而是通过教会组织与信徒惯例的改变而实现的。遵守主日不再是象征性的,这与旧律法中遵守安息日完全不同。因此,类似烹饪这样的行为,在原来的安息日是被禁止的,现在却是可行的。(Summa theologica2-2,q.122,a.4)

大体上,托马斯之后的多数中世纪神学家也是如此区分安息日与主日的。因此我们即使忽视了某些安息日的律法与习俗,也照样可以遵守安息日的诫命。托马斯也提出,把安息日的时间由第七日调整为第一日是教会所为。这个观点最终被用来反驳新教徒坚持的“唯独圣经权柄”——因为新教徒所遵行的安息日是由教会设立而非圣经教导。

要点总结

中世纪时期的周日概览至此结束,其中要点总结如下(这几大要点可以说明之后周日的发展):

第一,有关周日安息的法令接连不断。继著名的君士坦丁法令之后,大小权利机构相继颁布数以千计的相关法令,其中有民法也有教会法。

第二,这类常与第七日诫命相关的立法推动了发展,周日逐渐成为基督徒的安息日。这种认为周日已取代安息日的观点通常是基于反犹太情节,宣称安息日属于“肉身”犹太人,而周日则是为“属灵”基督徒而设的。也有人这样解释安息日的替代:花一天的时间安息属于道德律,而具体在哪一天安息只属于预表基督的礼仪律。既然应许已经实现,就无须再遵守礼仪律了。

第三,圣餐焦点的转变。先前的焦点是出席聚会、领受圣餐的会众,认为他们就是基督的身体;现在则认为圣饼才是基督身体,以圣饼为重。

第四,圣餐被视为基督献祭的重演(不流血的献祭)。中世纪的教会不断强调这种观点,导致古老仪式中的喜乐之情与胜利感被悲哀的气氛所取代。圣餐不再关注耶稣复活与末世盼望,而是强调人的罪恶,及为拯救罪人而立的十字架。

第五,以上情况使圣餐成了一场圣剧演出,会众只要观礼便可受益。因此,虽然人们定期参加弥撒,却极少真正参与圣餐礼。

第六,既然弥撒看重献祭而非在场领受圣餐的人,那么为缺席者或死者举行私人弥撒便是家常便饭。

第七,与初期教会时期一样,周日仍为喜庆之日。但此时之喜为休闲娱乐之喜,而非耶稣复活之喜。一旦完成参与弥撒的义务,人们不是去观看杂耍与小丑表演,就是去唱歌跳舞,甚至还会干些粗鄙之事。因此,周日既是重现基督献祭的伟大日子,同时也体现了人的堕落(恰恰是这些娱乐活动体现了基督献祭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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