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回首百年殉道血

(十九)中国教会历史的记载

根据《庚子教会华人流血史》第四册,载有<朔平府瑞典会流血序言》一文,兹抄录全文如下:

「瑞典伯(栢)瑾光教士与其夫人毕月英女士,于光绪二十一年(即1895)至朔平设堂宣道,信道者不少。后叉立一学堂,专教贫寒子弟,一面读书,一面学道,每年学生不下三十余名。会中事务,因之亦甚忙碌,故瑞典屡年又差男女教士来朔平襄理会事。

先是嘉利孙教士与伯君同堂传道,后因嘉君归国,于二十五年重返朔平,即定意在左云县设立支会播道,遂立嘉君为左云全堂司事,因其中有隆女教士雅贞(二十三年来华)、祝女教士汉生(二十四年来华)、恩女教士(二十六年三月来华)等,四人同在左云传教。二十六年三月,又有冷女教士来朔平学习官话,预备他日出门向妇女传道。

伯君又拟是年夏间,在朔平开特别研道会,因此发函各会牧,一律来朔谈道,会期约定五月二十八日(即1900年6月24日)。赴会者有归化城宣道会西牧福斯伯夫妇,及其女公子(美国人)共三人,又应州西牧甘公义(二十三年来华),又浑源西牧赖(勅)生(二十四年来华),及毕德生(二十六年来华),以上西教牧共十三人。同左、朔二处华教友,皆聚集在朔平教堂,以五月二十八日为开会第一日。

当时聚会之人,因天久不雨,故同心效汤王之祷,会外人亦皆知之。惟匪徒谣谓教中皆假意祈求,其实系阻止天不降雨等语,此谣传遍各家,因而人人皆起仇教之心矣。讵城内满洲旗人,首先提倡演拳之事,与本城无赖子混合为一群。六月初一日(即6月27日)蜂拥至堂,攻打放火抢劫,毫无人性。中西人等见来势不好,遂各寻生路,西教士十三人皆躲入衙内,求官保护,众教友惊散他处躲避。是日官即将诸位西牧,一齐收禁,过二日(即6月29日)官备马车二辆,令各西牧乘坐,往张家口逃生,又派兵丁护卫。

由东城门而出,讵车甫出头层城门,至外城门口,忽来无数拳匪,将西牧十三人,一同推入车下打死。先是西牧起程时,官界中人出北门往送,故西人遇难后,有人谓官府送人,乃系诱计。因天下断无有客出东门,而东道出北门之理。是时自西牧被难后,众教友亦相继受逼,有被杀者,有死而复生者,有经许多艰苦,至死而不变者。..—–」

又据《庚子教会华人流血史》第四册,另载有<朔平府华教友流血列传>一文,兹节录如下:

「一、李瑞朔平府人,未信道之前,嗜好鸦片,因定意信道,于光绪二十三年(即1897年),将烟瘾戒除。二十四年受洗入教,其妻子亦于二十五年入教。二十六年六月初一日(即1900年6月27日),拳匪焚教堂时,其家亦被匪放火焚烧,财物皆抢掠一空,势甚凶猛,当日几乎丧命,夫妇二人赴外逃生。—–(笔者按:其后李瑞为拳匪追获,交官毒打虐待监禁五个月,释放后夫妇行乞度日,到1901年得抚恤银才止。到教会重开后,夫妇二人仍在教会为道作见证。)

二、王选与其妻,皆于光绪二十四年(即1898年)信道,二十五年同时领洗。其胞兄名王椿者,因其夫妇信道,常与之为敌。当拳匪搜捕王选时,椿尚念弟兄之情,设法令王选夫妇及其小儿等,即速各自逃命。—–(笔者按:王选逃到离城15英里外,被拳匪捉获,即用石头将他砸死,尸首用炭火焚化。王妻及一儿一女幸获生还,胞兄王椿1904年信主,1906年受洗,并抚养其侄儿侄女成人。)

三、王展系左云县郭家山村人,距城三十五里。信道后,家人皆因他感化,光绪二十三年(即1897年),展在朔平教会受洗,于信道甚具热心。二十六年六月初一日,匪党打死西教士后,遍地皆拳匪,王教友之房物,亦为匪所毁,一家十余口,因之四散。—–惟王展被匪由城外拿获,拉到西城外杀之,死时年六十四岁,至死信心不变。

四、杜沐系左云梁家窑村人,距镇十里。光绪二十六年时,他尚未领洗入教,但教中规矩,皆能谨守不犯,在外人视之,皆知系教中人。因此拳乱时,其产物损失,与其他教友相同。幸家人当时皆逃散远处,故未受大难,惟杜沐一人,在城外被拳匪拿送入城。经拳匪首领,百般苦待,用炭火堆于杜之胸前,为罚其入教之罪。后又用大刀将两膀砍伤,送入衙门看守。此人虽受如此重伤,其心终不离耶稣,故于二十九年(即1903年)入教。

五、王自强左云城人,光绪二十一年(即1895年)入教,其家人皆已信道。当二十六年六月魔权最盛时,其身家财产之失落,不言可知。家中老幼,皆各自逃生,自强于六月二十四日(即阳历7月20日),逃至市平村,即被该村匪徒捆缚,抛在村外沟池中一昼夜之久。至二十六日,又拉入城中拳坛处斩。讵正举刀时,恰遇本城千总唐文林,由此经过,遂发善念,以死力由拳坛中抢出,送入县署管押四月后释放。

六、王忠、赵富二人,系左云张果窑村人,距城三十里。皆于光绪二十五年入教,两家男女皆信道。庚子六月拳乱时,两家房舍,悉被拳匪焚烧,男女惊散四方。惟王忠被匪拿获,痛打至无气时而止,幸在夜间忽而甦转。

七、杜文亮系左云县杜家村人,距城八里,夫妇皆热心求道。光绪二十六年匪乱时,尚未信教,但拳匪总以为教会中人,即将家中财物劫去,且又送之署中,官押四月余而释。至二十九年(即1903年)夫妇遂领洗入教。

八、胡星、胡绣二君,系左云前八里村人,距城八里。庚子前,弟兄二人同心向道,因此村人厌恶。迨拳匪闹教时,其家舍亦被匪徒抢尽,全家十余口,四处奔逃。无何胡星被拳匪逼死,其弟胡绣,于二十九年信教。

九、罗万贵左云城人,系光绪二十三年信教。孔广裕亦左云城人,系光绪二十四年(即1898年)信教。以上二君,虽于拳乱时,幸未伤命,但为道受辱。」

又据《庚子教会华人流血史》第四册,另载有《应州内地会流血纪》一文,兹抄录如下:

「大同府南百里有一应州,距省城约三百余里。该处教会,系浑源州支会,于光绪二十三年间,经瑞典国甘牧师至该处传道立会。间得教友数名,从中选派王兰普(笔者按:下文有王君留下一篇劫后余生的记录)、李保邦二人,授以传道之职。至二十六年时(即1900年),共收教友男女不过四名,惜是年春死去女教友一名,至此只余男教友三名。

五月二十四日(即阳历6月20日),大同教堂被毁后,该处始有习拳之事。后因各处教堂遭害声音,愈逼愈紧,至三十日(即阳历6月26日),突有匪党闯进堂内,先将什物抢尽,后将门窗捣毁,随又放火。李保邦与王兰普之母,及其侄三人,一同被匪捉去,受尽刀劈斧砍之苦,并将三人推入火中烧死,惟王兰普逃到远处获免。本城还有一信道妇人,吴门席民者,见性命难保,即投井而死。甘牧师由后门逃出城外,因闻大同府被害之事,即决意往朔平府避难。不料朔平府拳匪,较他处更甚,故甘牧师一到该处,即行被杀。

是时应州城外乡下信道之人,数虽不多,亦有六七家,因匪逼利害,亦只有舍弃一切,齐往亲友家藏匿。惟周家庄徐万长与米迎福,及上甘将村曹良玉等三人,皆逃至旷野,受许多漂流之苦。后虽事略平静,仍不敢回归,每日在外沿门乞讨充饥,直至皇上出京后,始回至家中,但此次应州教会,除已死之外,其余皆幸尚未杀害。—–」

王兰普在1900年内地会月刊北美版《亿万华民》上,写下劫后余生的记录:

「四月(阳历5月)时,浑源有一连15天的神功戏,节期中售出大量马匹骡子。接着在阳历5月25至26日,有60人大游行求雨,因为十年有九年天旱,并向各店签香油,若不顺从,暴众立施捣乱。浑源新会所刚好建成,花了过千银两,被暴徒包围,县长为了维持治安,亲自出马,开始还守秩序,其后暴乱突发,连县长也从轿子被拉下殴伤,并且冲进会堂。那天是主日(笔者按:可能是6月3日),数位教士(内中一名是勅生教士)立刻从天台逃走,有两位官差把他们接上车子,奔往衙门。县官姓阮*(Ruan),来自南方,曾在教会学堂念书,故对宣教士好感,躲在衙门两三天后,暴众也将会堂搜劫一空,县官连夜派官差送他们到应州。在应州只停留一夜,用县官给他们的三百银两,在重赏之下雇车赶到朔平府(72英里)。

当时,我仍在应州与甘公义牧师一起工作,但义和团已经在城里各处设坛练武,而范县长*(Fan)来自河南省,非常开明,让我们躲藏在衙门数天,并且把教会一切东西打包,储藏起来,差数骑护送甘牧师,用快马两天抵朔平府。牧师去后,一切平静如常,稍后(笔者按:应是阳历6月22日),县长见形势不妙,要我立刻离境,并且任我为官府信差,用官府快马前往朔平府,在途经左云时向县长送信,谁晓得赶到左云时,看到会堂火光冲天。但当晚见信徒们平安,翌日清晨,由官差送我到朔平府。当我把信投递府官交差后,下午返抵会堂。

会堂众教士闻信后,三位宣教士带着我去见县官,求见府官保护,但府官是满洲人,不喜欢基督徒,就吩咐县长去办,自己不愿理会。县长应允雇车,护送众教士到张家口。然而左云焚烧教堂风声已传到,暴民开始包围会堂,当我们正收拾行装时,暴民再三撞开大门,涌进抢掠。于是大家逃往衙门,县长给宣教士一处小房间躲避,但信徒只留在院中。当暴民抢掠一空后,便到衙门闹事,县长以捉拿洋人上京领奖为名,与众教士议定佯作囚犯解京为理由,劝止了暴民继续闹事。但信徒离开衙门后却没有保护,死的死、伤的伤,而我也被打到遍体鳞伤,暴民还想把我掉进焚烧中的会堂。当时我已失去知觉,像死去一样,加上有两位熟人在旁相劝,暴民乃止。夜间甦醒过来,蒙两位熟人救助,因我由应州差来送信,差役归还马匹等物,故我便扶伤离开返应州,走了约20英里便到一小镇,才听到当日早上13位宣教士遇害。—–将近应州时,才知道会堂也被焚毁,母亲、弟、妹及我幼子均遭活埋,妻子也遇害。因此,惟有远走京津,—–(王传道经历九死一生,终于逃抵北京,给内地会写下这一份报告。)」

(二十)中国历史之记载

据《义和团运动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中,作者乔志强所写「山西地区的义和团活动」一文,内有记载义和团之活动:

「右玉(即旧称朔平府):义和团首领有杨三、梁福科等人。—–应县(即旧称应州):团民曾将县衙门污吏马骑杀死。—–此外,我们还可以从七月三日(即阳历7月28日)毓贤奏折(摺)中看到,应州、浑源州、阳高、吉镇、大同府县均有焚毁教堂事情。—–」

据外务部档案,光绪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五日(即1902年3月4日),「山西省巡抚岑春煊为查明上年各教士被害情形及抄送清摺等事咨呈全权大臣」一文中,「附件三」有拳首正法之记录:

「左云县有拳首夏绍富、翟四仔和曹老五等三人,右玉县有拳首杨三和梁三等二人,均于光绪二十七年五月(即1901年7月)处斩。」

又按上述「山西省巡抚岑春煊呈文」中,「附件六」有内地会教民房物连恤在内赔款细数单:

「浑源州县教民房物共银卅四两七钱八分。

应州县教民房物连恤共银一千九百卅五两三钱,该州人命十名。

右玉县教民房物连恤共银一千八十七两四钱六分,该县人命一名。

左云县教民房物连恤共银五千三百五十九两六钱四分,该县人命一名。」

(二十一)美国宣道会阳高宣教站

美国宣道会的宣教总部设在归化城,然后沿着长城内外,向东或向西发展。其中在山西省北部的阳高,和甘肃省的平罗,都设有宣道会宣教站。阳高位于山西省之东北端,北隔长城,与内蒙古为邻,北、西、南三面群山环绕,县城周围为小型盆地,有桑干河流经,河岸平坦,为主要的农作区。位于大同往张家口的交通要道上,是山西省东北部一个商业市镇。不过地处边疆,本身是一个贫瘠的县分。在这县里的宣教站,住有斌模孔教士一家和郓法理姑娘。

(二十二)斌模孔教士

(Bing Mo Koa or Mr.Olof Bingmark)

(斌模孔教士)

斌模孔教士*(参注一)是这群瑞典宣教士中最年轻的一位,1875年3月19日生于瑞典的枸蓝岛*(Gotland,Sweden)。当1893年4月他抵达中国时,才刚刚度过了18岁的生辰。他一面学习中文,另一面进修神学课程,兼自修希腊文。虽然功课繁重,但他却热诚投入宣教工作中。因为他为人开朗,尽心尽力,无论外出布道,或是在宣教站内,用他学来的一点点的中文,毫不羞怯地向人传福音。

(二十三)斌模孔师母

(Mrs.Bingmark,nee Elisabet Erikson)

(斌模孔师母)

斌模孔师母1865年10月15日,生于瑞典之答蓝*(Dalarne,Sweden)。她与斌教士同是在1893年来到中国的,为人爽快率直,与各同工相处融洽。华人妇女特别喜欢与她来往。1896年,他们在张家口成婚,婚后回阳高县同心宣教。

本地居民对外国宣教士充满敌意,常常借故破坏宣教站,因此初期福音工作并不容易。斌教士成家后不久,有不少闲人在福音堂前,常用污言咒骂,甚至喊打喊杀。那天来了大伙人,高声喊杀洋鬼子口号。师母以和蔼的态度,出外与他们相见,因她确信,若不是主的旨意,人不能伤害她。经她温言化解群众敌意,风波果然平息。

渐渐地居民改变态度,接纳他们,慕道和信主的人也多起来。她与郸法理姑娘合作无间,对妇孺的宣教工作,在县城内外各处均有进展。这小家庭也很快添丁,先后得了两名儿子,长名以利亚(Elias),幼名约拿单(Jonathan)。除一般的宣教工作外,斌教士夫妇还兼顾福音堂附属的一所小学校。

(二十四)郓法理姑娘

(Yung Fa Lee or Miss Alida Gustafson)

(郓法理姊妹)

郸法理姑娘*1862年8月7日,生于瑞典之毛仁达*(Morlunda,Sweden)。也是与斌教士同年来华的宣教士,她在家乡早已投身救世军工作,成为军官事奉主。后因听了范岚生牧师的呼吁,急切需要宣教士到中国去,便毅然接受主的呼召,立刻踏上征途。

到中国后在阳高工作多年。她是一位巾帼英雄,不怕为主受苦,传福音不遗余力。她带着缝纫机自缝衣服,练得一手好骑术,养了一匹良驹,好作代步远行。故她可以常常外出到遥远的乡村,向妇孺传福音。

当斌教士一家安定下来后,1897年她便独自在阳高县城外56英里的东井吉村(Tung Ching Tse)开始一个新的宣教站。她在村里的福音堂独居,请了一位华人传道为助手,向村民和附近各村镇宣讲福音,深受村民爱戴。

(二十五)殉道

在阳高,斌教士夫妇一向与居民和睦相处,可惜到1900年6月中旬,他们发现孩子们渐渐地都不来学校上课了。并且还传来谣言,中伤他们,说宣教士挖小孩子的眼睛,用来制药。为了避免误会,他们便少到外面布道,多留在福音堂传福音,与信徒来往,并且把学校关闭起来,免生意外。

一天,两个儿子正在门前玩耍,斌师母预备将要举行的妇女聚会,斌教士则与他的华人传道同工,商议主日崇拜和主日学的工作。一位常常受他夫妇接待,沿街作买卖的赵货郎(Peddler Chao)突然来访。他原是保定府人,早已知道刚在7月初,保定府有屠杀宣教士之事。但见他面露奸诈的冷笑,后面带着大群拳民,毫不客气的闯进来。他驾轻就熟地、快捷地拿下几件贵重物品,那些跟着他涌进来的更是猖狂,见什么就抢什么!接着还粗暴地把斌教士夫妇硬拖出门,外面大堆官兵团团围住他们一家四口。一位旁观者的画家,画下两个受惊吓的孩子跪在地上。(笔者按:依斌氏夫妇结婚日期及这图画所示,估计长子未满四岁,幼子未满三岁。)接着就有「杀啊!杀啊!」呼声四起。一刹那但见刀剑、石头、木棍等等,疯狂地落在他们四人身上。当暴民抢掠四散后,街上留下他们一家四口、血肉模糊的尸体。官兵又把福音堂内的华人传道押到衙门监禁。县官把他绑起来,不给他食物和水,饿了十天后,早就奄奄一息了,还用刀砍下他的头。

斌教士一家遇害后,风声传到东井吉村传道之郸法理姑娘那里,她知道拳民和官兵正在朝着她的福音堂来。于是与助手商量,请他立刻起程送她到张家口。大概走了10英里左右,便在下兴庄村(Hsia Hsin Chuang)的地方,被官兵和拳民追上。他们把她杀掉后,投尸于桑干河(Sang Kan River)中,华人传道不久也随着遇害。

他们殉道的日期没有留下记录,推测是在7月15日左右(注二)。斌模孔教士殉道时约25岁,斌师母约34岁,长子以利亚未满4岁,幼子约拿单未满3岁,郓法理姑娘38岁。

(二十六)安葬礼

按照辛丑和约之规定,地方官员要厚葬殉道之宣教士。当宣道会代表伍约翰夫妇抵达阳高县后,得悉赵货郎被捕正法,斩首示众,孙府台*(Sun Fu Tai)以不保护洋人之罪革职,永不录用。新府台迎接他们,引他们到早已建立一新墓园,园内只安葬斌教士一家四口。伍先生巡视后,也感到满意,惟墓园缺乏休憩亭及一座立于正门的宣道会纪念碑,府台闻言,立刻答允加建。

伍氏夫妇又巡视灾劫后的福音堂及学校,但见到处凌乱不堪,家具杂物堆在一角,尤其一张有脚轮的婴儿床,见之令人心碎!还有一本马可福音仍搁在窗台上,默默地为这灾劫后的福音堂作了无声的见证!伍氏夫妇又看到东井吉村郓姑娘的住宅,是全部殉道宣教士中最完整的一处,因她为本地人所爱戴。并且还遇见三家锺姓*(Chung)的信徒,是劫后余生的一群,迁回村里。这村旁有一山名叫八龙山*(Pa Lung San),官方同意在山顶上建郸姑娘之墓园。而她墓地的四周,安葬了她的华人传道助手,及村里多位殉道的信徒。

(注二)殉道日期的推测:其一据A Flight for Life and An Inside View of Mongolia第124页所载,在6月30日,一批逃亡宣教士接获斌牧师一家遇害的消息。另一据拳首保定人赵货郎之暴行,必与保定府暴行有关,再比较朔平府和大同两地宣教士的殉道日期、及阳高华人信徒遇害的时间,推算大约是在大同之后可能性最高。故以7月15日为他们两家殉道日期。

(二十七)中国教会历史的记载

据《庚子教会华人流血史》第四册,载有「阳高县宣道会流血纪」一文,兹抄录如下:

「阳高县属大同府管,距府约百余里,其教堂为斌牧师(笔者按:即Bing Mo Koa or Mr.Bingmark)所立。立堂之年,虽时不可考,然斌在该县立功甚多,众所周知。光绪二十五年时(即1899年),教友亦有数名。

同堂并有女教士应福春者,年约五十岁,(笔者按:本文所载应是郓法理姑娘,此处是与另一位殉道瑞典女教士之名混淆,请参阅注三。)相助传道,颇具热心。旋在县城外东井吉村,另立教堂一所,请北京人高先生,襄理会事,圣道亦渐兴旺。

无如拳匪乱起,应(郓)高二人,均死于难。拳乱时,高君送应(郓)姑娘到张家口,至下兴庄为匪打死,并破其腹,抛于河内。高君当日即返东井吉村,潜于宋姓之家,藏居八日为匪所知,以乱刀杀死,抬于西河湾用火焚化。…」

(注三)按所载之应福春姑娘,年约五十岁,该是在长城外沙尔沁(Sha RiTsing)镇上建立孤儿院宣教的Miss Klara Hall,她是最年长殉道的瑞典女教士,年51岁。本节所追述的郓法理姑娘殉道时只有38岁而已。应福春姑娘殉道的事迹,请看本章之第四节。

又据《庚子教会华人流血史》第四册,另载有「附阳高县华教友流血列传」一文,兹节录如下:

「一、陈善治,阳高县东井吉村人,光绪二十四年(即1898年)学道于宣道会应(郓)教士。庚子拳匪初乱时,善治闻之,送信与城内教士,及至,教士已为拳匪所害。于是急归·······(笔者按:接着父子两人为拳匪所获,交官审判,他受罚鞭打一百五十大板。后逃回家,与怀孕之妻和儿子,再度逃亡。不久潜回村中,才知其兄之家三人为拳匪所杀,死者是40余岁的嫂、11岁的侄女和7岁的侄儿。再回到岳父家,才知其35岁之妻子也被拳匪砍头而死。乱后父、子和女儿生还。)

二、刘荣芝阳高县人,年四十二岁。光绪二十三年(即1897年)·宣道会斌牧师为之施洗入教。····时荣芝病初愈,闻拳匪至,见其母亲弟妹已逃,即率妻女以出。逃至山沟,其女忽啼哭,拳匪闻之,遂来捉去,带至县署。······至六月十九日(即阳历7月15日),拳匪将荣芝拉出东门,用枪从下穿上,肠肚并出。其家产亦被人抢掠。刘君临刑时,志犹未改。惟念家有老母在,不觉泪为之下,遂向四围人曰,让吾与母一见可乎?终未如愿。·····又与刘君同时殉难者,尚有二人,惜姓名未详。

三、高先生北京人,年五十余岁,传者忘其名字,曾在阳高县之东井吉村襄助应福春女教士(笔者按:应为郓法理姑娘)传道。庚子拳乱时,高君送教士至张家口,讵至下兴庄村,教士即被拳匪打死,开肠破肚,弃尸于河。高君骑驴而逃,忽有多人追赶,计无所施,遂将所带之川资银数十两,向后扔之,始获出险。旋返至东井吉,在宋家避住七八日,后被拳匪闻之,寻出以乱刀砍死,又抬至西河湾,火焚其尸。

四、陈某氏,年四十余,学道于宣道会之斌牧师。拳匪乱时,逃至阳高县城外,被匪刀伤半死,复用火焚之,其夫亦因惊成病而亡。…………」

(二十八)中国历史的记录

据外务部档案,光绪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五日(即1902年3月4日),「山西省巡抚岑春煊为查明上年各教士被害情形及抄送清摺等事咨呈全权大臣」一文中,「附件三」有拳首正法之记录:

「阳高县有拳首赵货郎一名,于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即1901年8月)处斩。」

(二十九)宣道会甘肃平罗宣教站

昔日甘肃之平罗,是位于宁夏府之北约30英里的一个小镇,为宁夏北部之石嘴山地区,属内蒙古高原,地处丘陵地带,黄河在其东部流经,即今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之平罗县。因宣道会的瑞典宣教士刻苦耐劳,耐得住漠北的奇寒。两、三年间果然成绩斐然,需要增添生力军。于是又有14位宣教士,在1896年从瑞典抵达中国,钮教士夫妇和福斯伯夫妇就是其中的四位。

(三十)钮教士(Mr.Martin Nystrom)

钮教士(注四)1872年9月26日(注五),生于瑞典之苏兰镇*(Sodermanland,Sweden)。父亲是当地教会的长老,又是瑞典宣教会*(Swedish Missionary Union or Society)的成员,对海外宣教不遗余力(注六)。除钮教士外,还有他的哥哥钮士通教士(Mr.F.Nystrom),也到中国宣教。

钮教士四岁时母亲病逝,因为失了母爱,故他儿时顽皮不羁。当他15岁时,有一天,听了父亲的证道后,回到家中,因父亲问他心中平安否的一句话,整夜辗转难眠。心中实在感到非常不安,便独自痛哭祷告,到了半夜,父亲来与他一起祷告后,便接受主耶稣为他的救主。这蒙恩归主的经历使他终身难忘,但此后四年在信仰上不断挣扎,又祷告又认罪,终于到19岁那年,从一本灵修书《信仰的生命》(Life of Faith)得到帮助,才体会到属主的喜乐和平安,并经历圣灵的充满。

(注四)因钮家北上蒙古逃生,途中失踪,故伍氏夫妇没有到平罗主持安葬礼,便无详细英文纪录可寻。本文有关Martin and Anna Nystrom的事迹,是来自一位生还的宣教士(Mr.Jacobsen)(右图)所写的书(瑞典文)。事缘2005年,边云波老弟兄之女儿边晓纹姊妹在瑞典博物馆内找到此书,即在馆内录音,翻成中文。便从录音带留下了这一对宣教士小传,对边姊妹的功劳,衷心致谢。在The Chinese Recorder《教务杂志》(October1900)第534页,记载瑞典领事馆接到9月19日电报,云及住在甘肃省甯夏府之F.Nystrom夫妇,经兰州、西安往汉口,幸免于难,证实钮氏兄弟分手逃亡一事。在《内地会宣教士及伙伴宣教士注册名录》中,1902年5月12日,Mr.and Mrs.C.F.Nystrom注册加入内地会。同年英伦版《亿万华民》第116页,记载他们返回甯夏府宣教站事主。随后又在1906年北美版《亿万华民》第119页,记载Mr.and Mrs.F.Nystrom在萨拉齐。故从这些记录中,我们推测Mr.and Mrs.C.F.Nystrom及Mr.and Mrs.E.Nystrom同是他们夫妇二人,即钮教士之兄嫂。

(注五)据The China Martyrs of1900第466页,钮教士生于1874年,但照边晓纹姊妹在瑞典国家博物馆内看到瑞典文的记录,却说生于1872年,故以瑞典文记录为依据。

(注六)据A Century of Protestant Missions in China,1807-1907.第519至520页记载,瑞典宣教会于1890年开始差派宣教士到中国。但在1893年7月1日,便有两位男宣教士(Rev.A.D.Johanson and Mr.O.Wikholm)在湖北省汉口(今之武汉)之东北麻城(今之麻城市),惨遇屠杀殉道。

1893年他参加了一个宣教大会,决志奉献到中国。于是用了三年时间进修,预备自己,在同侪中亦有美好的见证。1896年1月底,钮教士离开瑞典,与其他14位宣教士先到英国受训,然后乘船到中国,4月25日抵达归化城。经过了半年的语言学习后,他的成绩很好,便派往甘肃省的宁夏府(Ninghsiafu即今之宁夏回族自治区之银川市),与他哥哥钮士通同一宣教站工作。

1898年他与同船来华的章姑娘*(Miss Anna Johanson)在归化城成婚。婚后派往甘肃省之平罗驻守当地的宣教站。他为人沉实稳重,对主忠心。并且他说话流利,待人接物温文有礼,获得华人爱戴。虽然在两处地方工作了短短四年,却引领不少人归主。

(卅一)钮师母

(Mrs.Anna Nystrom,nee Johanson)

章姑娘*1870年6月2日,生于瑞典之澳兰镇*(Ostergotland,Sweden)。父母敬虔,故她从小便归主,且常以荣耀主名为念。17岁时参加了一个奋兴会,深受感动,完全奉献给主,但她心里仍有挣扎。当时,她是主日学老师,在小孩子中工作十分蒙福;在不信主的人中,亦常能为主作见证。

1892年秋,她到访哥哥家,恰巧遇到范岚生牧师(Rev.Fredrik Franson),来该城举办为期约两周之圣经及宣教士训练班(Bible and Missionary Course)。她便趁机会参加,坚定了早年的奉献心志,决定前往中国宣教。并加入了宣道会,在1896年1月底出发,一行14人经英国受训,途中与钮教士相遇,彼此成为密友,4月下旬抵归化城。经过了半年语言学习后,派到甘肃省之平罗宣教站,与应福春姑娘(Miss Klara Hall)一起工作。

1898年与钮教士在归化城结婚,婚后一同回到平罗,夫妇同心事主。而应姑娘早已他迁,到长城外之沙尔沁(Sha Ri Tsing)开办孤儿院。翌年,主赐给他们一个可爱的女儿路得(Ruth),在事主的生活中平添不少乐趣。

(卅二)逃亡中失踪殉道

1900年7月中旬,在拳乱风声鹤唳的情况下,钮教士夫妇携同婴儿取道北行,两天后抵内蒙古之乌海。在那里与从宁夏府逃来之哥哥钮士通教士相遇。于是二人一起商讨计划,寻找安全的逃亡路线。经过多天祷告,彼此意见相左,钮教士拟穿过蒙古荒漠,到达首都库伦,再转入俄国,乘火车返回北欧。但钮士通则认为一动不如一静,比较安全,于是便决定各行各路。

8月初,钮教士一家三口便取道北行,不幸未能逃出魔掌,在逃亡中全家失踪遇害。钮士通一家则回到宁夏府,停留了一个月,见形势越来越不利,又接到另一宣教士来信,嘱他早日逃往汉口。8月31日钮士通举家逃往兰州,遇到一位仁慈友爱的清军官,正率领行伍东行,经西安往汉口。蒙这位将官保护,及使用全部金钱买通他手下官兵,终于逃到汉口获救,诚不幸中之大幸了。钮教士殉道时27岁,钮师母30岁,女儿路得约1岁而已。

资料来源

(1)Woodberry,Mrs.K.C..Through Blood-Stained Shansi,New York:Allance Press Company,1903.pp.74-79,185-200.

(2)Forsyth,Robert Coventry.The China Martyrs of1900,New York:Fleming H.Revell Co.,1904.pp.79-83,461-467.

(3)Broomhall,Marshall.Martyred Missionaries of the China Inland Mission,London:Morgan and Scott,1901.pp.144-149,297.

(4)Grauer,O.C..Fifty Wonderful Years-Scandinavian Alliance Mission Jubilee-1890to1940.Chicago:Scandinavian Alliance Mission,1940.p.238.

(5)Grauer,O.C..Fredrik Franson,Founder of the Scandinavian Alliance Mission of North America.Chicago:Scandinavian Alliance Mission,1939.pp.96-101.

(6)MacGillivray,D..A Century of Protestant Missions in China,1807-1907.Shanghai:The American Presbyterian Mission Press,1907.pp.359-361,519-520.

(7)Edwards,E.Henry.Fire and Sword in Shansi,London:Oliphant Anderson and Ferrier,1903.p.103.

(8)The 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1900.《教务杂志》pp.533—534.

(9)Roberts,James Hudson.A Flight for Life and An Inside View of Mongolia,Boston:The Pilgrim Press,1903.pp.340-341.

(10)Hefley,James C.and Marti.By Their Blood-Christian Martyr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Grand Rapids:Baker Books,1979.pp.22-24.

(11)China’s Millions,North Amnerican Edition,Toronto:ChinaInland Mission.中国内地会月刊北美版《亿万华民》。

ALL:1894:114;1895:53-56,122-124;1896:95-98,141-143;1897:110-112;

Baptism,1897:69;1898:13,167;1906:142.Carleson,1898:167.

C.T.King,1898:111.

Karlberg and Persson,1896:39.

Larsson,Johansson and others,1898:79.Olsson,Emanuel,1894:72-73,150.

Persson and Pettersson,marriage,1898:139.Simonsen,1895:81;111;

Wang Lan Fu’s report,1900:129-132.

(12)China’s Millions,London Edition,London:China Inland Mission,中国内地会月刊英伦版《亿万华民》

ALL:1897:65-69,109-111;1898:14,73-78,93-96;1899:74-79,165-168;1900:74-80;1901:4-6.1933:64.Baptism,1897:98;1898:18,164;1899:12,130,144,158,188;1900:62,

Carleson,1898:178;1899:13;1900:12,80,172,175.Engvall,1899:144,175;1900:12,172.

Hedlund,1897:52,166;1900:172.Johansson,1898:46;1900:172.

Karlberg and Persson,1897:54;1900:172,207.Larsson,O.A.,1898:32,45,78;89;1902:156.Lundell,1899:144,157;1900:12,172.

Persson and Pettersson,marriage,1900:172.Pettersson,1897:52.

Swedish Holiness Union,1898:117;1899:174;1900:30;98.

(13)China Inland Mission.List of Missionaries and Their Stations.Shanghai:The Presbyterian Mission Press,July1892;June1895;June1900;July1905.

(14)China Inland Mission.Register of China Inland Mission Missionaries and Associates,1854-1948.《内地会宣教士及伙伴宣教士注册名录》

(15)Williams,Mark.Across the Desert of Gobi,Hamilton:Republican Publishing Co.,1901.p.12.(On June30,Mr.Jacobson and other three missionaries escaped from Fengcheng and join the Flight to Mongolia.)

(16)From page104of Through Blood-Stained Shansi,it was written:“Mr.Jacobson,of Fengcheng,has also a little book in Swedish,and from which Mr.Friti,of Nystrom,and others have translated a few more facts.”根据这参考资料,在2005年,边晓纹姊妹在瑞典博物馆内找到此书,用录音带把这书翻成中文,录下了Martin and AnnaNystrom的小传。

(17)汤清着。《中国基督教百年史》。香港:道声出版社,1987,第479—480页。

(18)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历史研究所编。《义和团运动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出版,1961,第172页。

(1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北京:中华书局,1998,全六册。第三册主编朱金甫,第187—208页。

(20)柴莲馥编。《庚子教会华人流血史》。上海:中国圣教书会,1911。(取自《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十八辑。沈云龙主编。文海出版社,1966。)第四册,第34和44至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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