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早期基督教教义

第十一章、第四世纪的基督论

第一节、导论

乍看之下,在三一论争执的大部分时间内,基督论是被束诸高阁,尼西亚会议显然忽略它,虽然信经中饰以强烈的楷词说:子成为肉身,成为人。后来有人解释说,这些文字是要纠正亚流派所主张的,救赎主人性不足论。但更可能的原因是,它强调成肉身的真实,好对抗灵智主义和幻影说。不过既然大家都同意道在基督里,祂与神的关系必与道成肉身的结构(如果我们可以这么说)有关。譬如说,亚流派否认基督的神性,这和他们对基督中道和人结合的想法有关,也可能是必然结论。尼西亚派肯定本体相同,那就非面对救主里面神人结合的问题。因此,争执虽然是该世纪中叶稍后,亚波里拿留主义出现而引起注意的,基督论从一开始便潜伏于尼西亚辩论之中。

本章我们要讨论东方教会。基督论在东方的争执有建树,西方神学家如希拉流固然提过有趣的观念,但一般而言,在基督论上缺少创意,其贡献我们留到下一章讨论。这表示亚波里拿留主义是这个阶段的中心。不过我们也得考虑本世纪上半叶的基督论,以及下半叶出现的不同的反亚波里拿留派。这时流行的偏见是反“道一肉”基督论,此论的提倡者是一些第三世纪神学家,他们反对某些俄利根的教训。此派人士否认基督内有人的魂,主张道成肉身是道与人身子的结合,他们以柏拉图的人观为前提,也就是说身体由灵或魂运行,而灵肉之间基本上是相异的。与此为敌的是“道——人”基督论,其基本论点是主张道与全人结合,包括灵魂和身体。这个论点的根据是亚里斯多德的人论,即精神——身体合一,同时也是要公平的处理福音书中基督为人的一面。俗称这两派为“亚历山太派”和“安提阿派”,虽然不尽正确,但实用上有方便之处。

第二节、亚流派和欧大悌

在亚波里拿留主义兴起前几十年,这两派基督论的冲突是值得研究的,如果我们把左派亚历山太主义和其对手,安提阿的欧大悌(Eustathius of Antioch,殁于336年)之教训对比的话前者以亚流派为代表,后者是尼西亚派最敏锐的护术者。

权威人士都同意,亚流派教导说,道在基督里,把自己和一个无理性魂的人身连结,祂自己取代那魂。因此,他们是以直接而自然主义的观念来了解基督里的合一。后来成为安提阿和君士坦丁堡主教的欧多克修(Eudoxius)曾写过一信经,里面就有上述的思想:“我们相信——一位主——祂成为肉身而非人身。因祂未取人的魂,而是成了肉身,这样神可以通过肉体,好像通过幔子那样与我们人交往。〔祂〕并无二性,因祂不是完全的人,而是神以魂的方式进入肉身。祂全部是一性,是组合成的(μia...κaτàσúνθεσινфúais)”。目前他们不孤单,二六八年,麦强(Malchion)在安提阿复制了一份大体相同的文献,强调道和肉体形成的形而上结合。早期批评亚流派的人,对他们的“道一肉”基督论还无所谓,令他们吃惊的乃是亚流派藉此发挥的一般神学。我们从亚他那修知道,亚流派曾提出一些难解经文,是和洛格斯有关的,如约十二27(“我现在魂里忧愁”),约十三:21(“耶稣——灵里忧愁”)、还有福音书中描述主无知、智慧增长、试探中需要帮助时,对于这些经文,亚流派可以不违背自己立场或不尴尬的处理,因他们本来就说道是受造物,比其它万物高级但仍可能改变一而神是绝不变的。还有,亚流派攻击正统派最强烈之处就是,如果道是神,那如何解释祂与肉身的关系。他们暗示,事实显示,这种独特的形而上结合,是不能在洛格斯与人的肉身之间达成的,因前者的确是超越的。

根据道——肉基督论,以上的说法不无力量;因此激起反抗,领导人物即欧大悌。虽然传统视他为彻底的安提阿派,在尼西亚斗争之前,他思想中显然有些非安提阿的痕迹。因此,虽然他总是承认在神—— 、人之中有一个人魂,欧氏认为,那魂多少有损,因它与神圣洛格斯相运。同样的,基督身体是“神圣”的,好使祂脸上反映出神性。”这时他甚至准备接受亚历山大的communicatioidiomatum(译按:属性相通),论及施洗约翰顺从道,犹太人钉死祂,蒙福的童女是“神母”(θeoróкos)。不过,他是察觉亚流基督论真正错误的首批人之一。他问:“他们为什么要说,基督取了肉身而无魂?这是大大欺骗其跟随者。只要使人相信这理论,他们就可说,改变来自神灵的感情,因而轻易说服门下,指出可变的不会由不可变的(即父)而生”。因此他坚持,基督不仅有理性的魂或心,还有身体,这是祂受苦的主体。因此他拒绝communicatio idiomatum(属性的传递),宣称,不应说神像羊羔牵到宰杀之地,或说道死在十架上。

他所提倡教义中的基督论显然是道——人式的。在释义当中,欧氏提出神—— 、人中有二性之说,常有人说,这是涅斯多留主义的先声。他以安提阿派的口气提到“人”和“神”:“『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这话不是洛格斯说的,洛格斯是从天而降又在父傻中的神,也不是智慧说的,智慧看透万物。这话是那个有四肢的人说的,他从死里复活,但尚未升到父那里”。这类理论总要面对一个问题,就是要解释:道和“那人”如何形成真正的联合,欧大悌也不例外。他最常见的答覆是,道“住在”人中,人是他的殿、祂的屋、祂的帐棚。这个“住在”和道住在先知及被默示者身上相似,但不同的似乎在于前者是持续的。相会点是主的人魂,欧氏认为,此魂“与道上帝同住(συvδιalTωμévn)”,因此道成肉身可描述为“一个怀有神的人(ǎvθpωπosθ这种措词会引起误解,不过很明显,欧氏十分关心其合一性,虽然他不能提出完满的解说。

第三节、亚他那修的基督论

亚流派基督论的前提是道乃受造物,如果这算亚历山太派的左翼,亚他那修就是其正统的代表。他的出发点是约一:14,他认为这节的意义是:“洛格斯成为人,而非进入人”。他很重视救赎论,宣称只有神才能拯救喷落的人类。他认为道当然有全备的神性。“道成肉身的动机在于人;为了救我们,祂爱人爱到一个地步,被生而且显于人身”。应当注意的是,亚他那修似乎不认为道成肉身改变了祂的超越身份,因为“祂并未因取了肉身而改变,而是和原来一样”。”事实上,他披上人身时,仍在掌管万有(κaiξωτωνλωnv)。亚他那修如此描述道成肉身:道取了肉体或身体,或者说,祂在童女腹中,为自己造了一个身体。祂住在这身体内,好像住在殿中那样,(这个比方是借自约二:19,这种用法不限于安提阿派),身体是祂的工具(ǒpyavov)。不过祂与身体的关系并非随便或偶然的,祂把身体“分配”(πα)给自己用:这不是别人的身体,而是他自己的——如果是别人的,祂救赎之工就没有完成。因此这是真实的道成肉身,或说“成为人”(èvavθρωπησis),也可以说:“祂成为肉身,但不是变成肉身,祂为了我们取了肉身成为人”。

因此,亚他那修对道——人基督论并无用处。他问,那些主张道进入一个神圣的人身中,好像祂进入先知那样的人,如何可以称为基督徒?必须说,祂成为人,从马利亚取了身体才行。谁敢说,基督是“这位”,而神圣的洛格斯是“那位”?斯多亚派认为洛格斯是宇宙之魂,亚他那修借用这个观念,不过他视洛格斯为有位格的,亚氏认为,洛格斯赋予宇宙生机并且管理它,人的理性之魂对身体而言,也有同样的功能,人的理性之魂是洛格斯的复制品,也就是具体而微的洛格斯。基督的人性是宇宙的一小部分,洛格斯既然给了宇宙生机,它把生机赐给宇宙中的这个特别部分,就没有什么矛盾了,矛盾发生在另一个地方,就是洛格斯一面存于肉身之中,使肉身活动,同时又存于宇宙中各地,用祂赐生命的力量推动它、引导它。

由此可知,对亚他那修而言,道是耶稣基督里的掌管主体,即ήγεμονικόν(主权的),福书中那位所说的,所经验的、和所作为的主体就是道。譬如说,行神迹的道,就是在客西马尼园哭、饿、祈祷、在十架上呼叫,以及承认自己不知末世何时来的那位。可能有人觉得,这样的经验与祂的神性及无痛感(impassibility)不兼容,事实上亚流派正是这么主张的。但亚他那修小心的作了以下的区分:道里面的永恒存有,以及道里面成为肉身的部分不同。他提醒我们,使徒自己曾指出(参,彼前四1),基督“为我们在肉身受苦”,这里面隐藏的意思是说,上述那些人性的软弱和受苦,是属于祂属肉体的性情。他解释说:“这些事不宜说是道原来的本质,而是道——在肉身之下所受的辖制”。他对于主情绪上的经验,以及显然的心智限制(如祂精神沮丧,祈求挪去杯,承认无知)都符合这个原则。譬如说,他尽量用纯肉体的原因解释主的沮丧、害怕等;这些现象都是παθήματα της σαρκός。如果圣经说耶稣的智慧及恩赐有长进,其真正的意义是说,祂的身体和祂神性的彰显是同时并进的。当祂自认无知时,那是掩饰的无知,而非真正的无知。身为道,祂知道离事;但祂既然成为肉身,肉身既然是无知的,祂显出无知是恰当的。

亚他那修总结他的立场说,如果我们把基督的作为分为两类,一个是基督以神的身份作的,一个是基督以神而人的身份作的,那我们的神学就是正确的,我们也了解,这两个作为是出自同一位格(dμφóτepαèξEvòsπραττόμeνα)。这使我们面对他基督论的中心问题,也就是说,他认为基督的人性是在人的理性魂之中,还是认为洛格斯取代了魂的位置。应当指出,亚氏的人论完全是柏拉图氏的,他不认为灵魂与身体有必然的关系,这完全符合后一个假设。事实上,另一个看法受到严重的攻击,这是很自然的,起码就他到三六二年为止的态度而言是如此。这其间有两篇隐名之作C.Apollinarium大概出自其笔。首先,他习惯用“肉体”或“身体”来描述基督的人性,同时他没有清楚肯定的提到一个灵魂,这都好像符合后一假设。反驳的人说,这种语法符合传统,反映出新约的用法,而亚氏自己注意到圣经把“人”和“肉体”视为同义。不过语法的论点并不确定,而且我们必须注意,亚氏的思想不允许一个人的心智。正如前面说过的,他把道描述成基督一切经验的主体,不论是人或神方面的。他非常重视这一点,所以把基督的死视为道与其肉身的分离,同时说是道降到阴间。他的观点在对付亚流派的时候显得极特殊,亚流派认为,救主的无知、受苦等,理当追溯到道身上,根据他们的假设,道是受造物。如果亚他那修承认救主有人魂,他就有一个绝好的机会来指出,那些经验都是人魂所受的,而非神圣、无痛感的道所受的。但如我们看过的,这个显然的答案从未为亚氏用过,相反的,他一再避免把这些经验归于其肉身。

因此,亚他那修的基督论与亚流派有相同处,就是二者皆以道一肉为架构;他们的不同,仅在于对道的地位看法不一。有的学者虽然承认,亚他那修对于基督的属人心智不感兴趣,但他们也指出,亚氏从未明白否认其心智的存在,因此断定他很可能技巧的假设其存在。就我们对亚历山太传统的了解,这似乎是个不大可能的理论。不过有件事仍令人存疑,就是他的态度在三六二年左右有无转变。当年在亚历山太开的大会中,人们达成一项协议,承认“救主的肉身并不缺少灵魂,不论是感觉方面或智慧方面。因为主既然为我们的缘故成为人,他的身体就不可能没有智慧。救恩不止是身体方面的,也包括灵魂,这都是由道自己做成的”。亚氏是此次大会的主席,他既然推荐这份信条,人们通常就认为,他在三六二年之后,承认基督有一个普通人的灵魂。与会人士中有些是代表安提阿的保利努的,他们努力追随欧大悌的思想,相信基督有人魂;这些人的论点是,如果救赎主要拯救人的灵魂和身体,祂就一定有受造之魂,这论点可能给亚他那修很深的印象。我们发现,后来他持完全相同的救赎论,即人的拯救包括“全人,身体和灵魂”,还有“救主从每方面来说,都成为完全的人”。

这个结论应当是合理的。不过根据亚氏晚期的著作来看,接受这个结论的人也得同意一个看法,即亚氏只是形式上承认人魂,因他从未认为基督的人魂在神学上有什么重要。不过因此也有人十分怀疑,他是否真的像上面说的那样,改变过自己的看法。他可能认为,ου σώμα άψυχον ουδ’ αναίσθητον ουδ’ ανόητον(身体是没有生命的、麻木的和愚蠢的)这些重要字眼的意义不是说主有一个受造的心智,而是说洛格斯自己是祂身体的活动生机,并且是神—— 、人的智慧或灵魂。亚历山太大会的信条,显然是由接受道一肉基督论人士提出的,为的是打击敌对者,敌对者可能认为,道一肉基督论预设一个残缺的人生。对这种质问的一般答覆是说,认为道一肉基督论的基督人性不足,这是错误的想法,因为道是心智或灵魂的原型,道把自己与祂的身体结合。这显然是下一句话的真实含义:“祂的身体不可能没有智慧,因为主为我们的缘故成为人”,重点应当是“主”,而非一般认为的“人”。我们应当注意,亚波里拿留是这样了解这句话的;这样解释此段文字,即比较符合亚历山太基督论,也与亚历山太派对心智或voûs的了解一致,此派认为心智是神圣道的形象。总而言之,主张亚他那修在三六二年大会期间,没有改变他基督论的看法,较为正确。

第四节、亚波里拿留主义

我们现在要讨论的异端,是亚他那修的朋友和助手,老底嘉的亚波里拿留(约310~390)。这是第四世纪最技巧最彻底的基督位格理论,它走的路子符合亚历山大学派。此派的特色是否认耶稣有人的心智,因此学者们往往想把亚流派说成其思想源头。他们指出,亚波里拿留本人曾做过狄奥多士的助手,狄氏是老底嘉的亚流派主教,所以他在年轻时所受的学术熏陶,是充满了亚流派的观念。不过他在讨论神格的事上极强烈的反对亚流派,所以说他的基督论受亚流派的左右,实在是很矛盾。事实上,这样的假设根本无必要。我们已经看过,亚历山大学派和一般道一肉基督论的提倡者有个共同特色,就是他们拒绝承认在神—— 、人中,有一个人的心智或灵魂,起码他们不认为这心智有实际作用。根据女撒贵格利的报导,亚波里拿留自己认为,他的教训符合某些教父的立场,他们在二六八年定撒摩撒他的保罗为异端。我们会看到,这个自我诊断并不太离谱。

拿先斯的贵格利认为,亚波里拿留派这个异端早在三五二年左右便出现了。不过一直要到亚历山太会议(362年)之后,其教训才为众所注目,而要再过十年才产生剧烈的争执。亚波里那留热烈主张子的本体相同,他一生都反对二元论者一后来称之为“基督二性派”,安提阿派的基督论始终有此倾向。他认为,这种论调反咉出撒摩撒他保罗的有害影响,亚氏还主张,保罗的教训被欧大悌、保利努、夫拉维亚(Flavian)和大数的戴阿多若者(Diodore of Tarsus)所复兴。他写道:“我非常诧异的发现,有人承认主是神成了肉身而来,却还坠入保罗跟随者的邪恶错误,就是分离论(τ分δapéσeι)。他们像奴才一样的跟随撒摩撒他的保罗,把从天而来,即他们相信是神的那位,与从地而来的人分开。”亚波里拿留攻击那些人,“不相信是神成了肉身,而接受人与神结合(vθρωπνθφθ)之说”,也就是只接受表面的结合,他也反对“两个儿子”:一个是神子,一个是马利亚之子的错误分法。这种分法暗示基督是“二”,而圣经强调祂是一个整体(ěv;μlaφúois),无论如何,就算不提圣经,这种二分法也是不可思议的。亚波里拿留显然受到以救赎论为出发点的影响。他相信,如果救主中神和人的成份分开,我们的救赎就受到危害。单从人的方面而言,基督不能赐下拯救的生命;祂不能救我们脱离自己的罪,不能使我们从死里复活。我们怎能敬拜祂,受洗归入祂的死,如果祂只是一个普通人,而神住在其中?”这样的人必定会犯错,和别人一样会有不当的思想,因此不能拯救我们。

亚氏认为这种二元论极有害,为了消除此论,他提出一套极端的道一肉基督论。他喜欢说基督是“神成肉身”(θeòs vσapkos),“背负肉身的神”,“女人所生的神”。以前人用这种字眼的意思是说,肉身只是道所披带之物,亚氏则是表示神和其身体绝对的结合为一个存有(πpòsévórη—TαθEWσUVa),这是从怀孕的那一刻就开始的。他说:“肉身并非为了点缀而附加于神身上的东西,它是与神合成一个实体或本质之物(oυvovσωμéνηkaiσμφuros)”。事实上,道成肉身是“呈现于人形式的结合体”(σύνθεσιsάνθρωπεLδńs),只有“一个本性(μiav...púowv),由无痛感的神性和有感的肉体组成”。,亚氏认为,这才是约翰福音十七:19“我——自己分别为圣”的正确解释:它“彰显出一个不可分的单独活体”,也就是说,道和祂的肉身(=“自己”)在本质上结合为一。他这个看法的理由如下:基督的身体不能独立自成一个“性质”;如果要独立自成为性质,它得和灵结合,被灵赋予生机。他在一段叙述中把这套教训的重要意义表现出来:“肉体要靠其他行动或作为的本源(不管这个本源是什么)才能动,它本身不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实体,如果要成为一个,它必须与其它的东西融合起来。——因此,被动和主动的结合成一个独一的生命实体一不是两个,也不是由两个完全、自动的本源所组成的”。

亚氏坦然承认,这个论点的预设如下:神圣的道取代了基督里面的人魂。亚氏的人论主张,人是“灵与肉的结合”。所以他认为,在神—— 、人之中,“神的能力代替了赋予生机的灵(40x7s)和人的心智(voós)”。与此相关的问题是:亚氏是二分法派(即相信人由身体和魂构成),还是三分法派(即相信人由身体、动物魂或40xή,和理性魂或voūs构成)。不过要紧的是,根据他的解释,道既是耶稣基督里指引和智慧的源头,也是赋予他身体生机的源头。一般人认为,他的基督论把道说成是一种功能,执行通常由意志和智慧执行的事,这与他的基督论的特色不相符。他理论的特色是说,道是神—— 、人的独一生命,即使是纯生理方面的能力也是道注入的。如果有人反对,认为这使祂与普通人不同,亚氏毫不迟疑的接受。他从经文中找到基督与常人不同的证据,如“成为人的样式”和“好像人的样子”;祂认为,童女怀孕在神学上的意义表现于神的灵赐下生命,而非由精子产生生命。他认为去掉基督里的人魂有好处,因这样可以避免基督里面有两个冲突的意志和智慧。这也可以保证救主无罪。他解释:人的心智是“会犯错的,而且会被污秽的思想控制”,道则永不改变。还有,既然神的生命在里面推动、那成为肉身的就不会受精神和物质欲望的引诱,祂自己不仅可躱避死亡还可以摧毁死亡。因为道是基督生理上的生机和能力,祂就能从死里复活并且赐下生命。

因此根据这个理论,基督是一个有生命、有活力的整体,正如一个由灵魂和身体组成的人是一整体一样;道和祂的身体是一个“自身的结合”(Eνωσιsφυσική)。亚氏这么说:“他有一个本性(μia púais),因为祂是单一不可分的位格(πρóσωπov);祂的身体本身并非本性;道成肉身的神性本身也不是本性;一个人只有一个本性,而基督是成了人的样式”。我们看到,他说神—— 、人这个位格是prosopon(人)。他有时也用hupostasis(译按:质、位格),他首先把这个词带入基督论的讨论中;对他而言,这个词表示一个自决的实体。他习于用“一性”(μíaΦúais)来形容道成肉身。他始终反对安提阿派所教导的“两性”说。亚氏有一句宣言后来很出名:“神圣的道只有一个成为肉身的本性”(μίavΦύσιντoôθeoλω),他把“本性”和“位格”放在同样的上下文中。因此,对他而言,这二个名词似乎可以说是同义字。但是这样做是有危险的。这会错过他神学的重要特色,并且会把不相干的观念与他的神学混淆。如果道成肉身的位格由道组成,那么把祂说成是:“一个成了肉身的本性”乃是指有机的整体,不论是生理上或属灵上的,而这是藉着祂里面神和人的融合而达成的。亚氏在一段重要的文字中清楚的解释了自己的立场:“身体本身不是本性,因为身体不能自赋生机,它也不能与赋予它生机的分开。另一方面,道也不能和其肉身分开而自成一性,因为主是在肉身之内而非肉身之外时居住于地的”。

肉体与神密切结合,融成“一个生命和本质”(他门生的话),这是亚氏思想的基本特色。他基督论的一些重要成份皆是这个特色的逻辑产物。人们也只能从这个角度来了解它。首先,他认为基督的肉身得到荣耀,因为这身体与道融合。这是“神圣的肉体”,或是“神的血肉”。我们可以恰当的说,基督是“属天的人”,因为在祂里面,血肉和天上的灵结合。这样的教义引起别人攻击,说他教导主的血肉来自天上,而且是先存的。不过他全盘的教训是说,身体来自蒙福的童女;如果那是个神圣的身体,原因在于道与这身体一直同在。因此他指出,“从我们写过的一切文字来看,显然我们没有说救主的肉身来自天上,也没有说这肉身与神同质,那只是肉身而非神;但肉身与神相连,形成一个位格,那就可以说是神”。

其次,顺着这个逻辑推演,亚氏肯定基督的肉身可以是敬拜的对象。当然,他的理由在于肉身与可敬拜的道不分,肉身属于道,且分享道的神性。第三,他和所有的亚历山太思想家一样,接受并发挥communicatio idiomatum(译按:属性相通)之说。他指出:“主的肉身始终是肉身,(其性质不改变也未失去),即使与道结合后亦然,虽然它分享道的名号和性质;而道虽然仍是道与神,但因成了肉身,所以分享肉身的名号和性质”。不过亚氏的意思不只是说,因为只有一个位格为主体,所以肉身和道的外在文字及名号可以交换。既然肉身可以是敬拜的对象,肉身与道的属性就的确可交换。虽然它们仍有别,但已融为“一个本性”中。最后,亚氏推论说,肉身既然的确分享道的性质,信徒在圣餐中领基督身体时,他们也得到神的性情。他指出,“神圣的肉与神有同一本性(σuuφvns),祂把神性注入分享这肉的人”;结果,“我们因食用这肉而得救”。换言之,信徒吸收了救赎主的神化肉体,他们也得神化,所以亚氏的基督论合逻辑地与其救赎论结合。

第五节、正统的反抗

不能否认,亚波里拿留的综论既出色又非常合逻辑。不过他的一些论点一定会引起争执。安提阿首先发难,亚氏的子弟范塔立(Vitalis)在那里树立了异端。伊皮法纽与范塔立一席谈话后坚持,如果人要得到救恩,独生子必须有全备的人性。风暴在三七七年爆发。教宗达玛苏(Damasus)意识到亚氏立场的可能影响,他在罗马召开会议,直率的定他的罪。后来在亚历山大(378年)、安提阿(379年)及君士坦丁堡(381年)开的大会和会议同意此一判决。迦帕多家教父们由巴西流率先,一起反对亚氏。狄奥多西(Theodosius)分别在三八三、三八四和三八八年下诏谴责亚氏,并且定其宗为非法。

反对亚波里拿留主义的主要原因可以概述如下。亚氏教导,基督的肉身神化,这是最深刻有害的。这等于是幻影说,暗示救主不是真人,只是“看来像是人”。至于说,亚流主张救主的身体来自天上,这是无中生有的诽谤,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不过其思想是可以与此相连。第二,他整个理论的基本前提受到疑难。有人问,神性和人性这两个完整的实体,是否真的不能结合成一个整合?或者说,两个不同意志的主体合而为一是否是不可思议的。或者说,在神—— 、人之中如有人的自由意志存在,就必定导致祂有罪?第三,人最基本的因素是一个理性的心智和意志、如果基督缺少这二者,他实在不能说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怪物;称祂为人根本是荒唐的,因为根据大家接受的定义,祂算不得人。第四、否认祂有一般人的神智违反福音书的描述,书中记载救主有增长、无知、受苦和其他一切人的经验。最后,(这个论点最重要,也最常出现),亚氏的批评者指出,尽管他很关心救赎,但他的基督论却不合救赎的基本条件。人的理性魂有选择能力,这是罪恶之本,如果道没有与一个魂结合,人的救恩便没有达成。拿先斯的贵格利在一段有名的文字中指出,没有人的魂不能做恢复的工作,与神结合的才能拯救”。他提到,是亚当的魂最先违反了诫命,因此救主非有人魂不可。女撒的贵格利主张:“因着基督与我们完全相同,祂才能藉着自己把人类与神结合”;“一个不知名的批评家认为,基督用祂不朽坏的身体拯救人会朽坏的身体,祂那不朽坏的灵魂拯救必定会死的灵魂。”祂必须两者皆备,因为,“祂不可能用一个换另一个;祂用自己的身体代替人的身体,用自己的灵魂代替人的灵魂”。正如新亚当使我们有份于祂的神性,基督必须有人性才完全。

反亚波里拿留主义逼得信徒深思基督论的问题。我们以两位贵格利为范例。拿先斯的贵格利教导:洛格斯“成为自己的形像,为了我的身体背负肉身,为了我的灵魂而与一个智慧的灵魂结合,用同类之物洁净该物,除了无罪,祂每一点都和人一样”。因此,在神—— 、人之中,“有两个性(δύoΦúσειs)结合为一体”,祂是“二重的”(δπλous),“不是二,而是一来自二”;当然,并无“两个儿子”。祂的两性可以在思想中分开,而且可以指出“这一个”(ǎλλo)和“那一个”(ǎλλo),但不是说有两个位格(λλκ);而是说,“他们合成一体(ëv),神成为人而人成为神”。贵格利认为,这种结合绝不是像神和祂的先知及圣徒那种结合,后者是道德上或“恩典上”的,而这种结合是“本质上(kαr'ovσiav)结合的”。为了解释这种结合,他提出一个理论,很像俄利根所主张的,主的理性魂是它们汇集之处;因为道很自然的与魂亲近,二者可以“混合”。我们要注意,他喜欢用的名词如“融合”、“混合”到了下个世代就为人所避免,免得染上欧迪奇论(Eutychianism)的味道。不过他的结合观念,给他尽量发挥commynicatio idioma-tum的机会,譬如说,他提到童女生神,“神被钉十架”,并坚信,称马利亚为“上帝之母”(θEoтóкos)是恰当的。不过他虽然承认基督有人的心智,其理论还是有缺点,就是他没有好好运用自己所承认的事实,来了解基督知识的增长,对末后日子的无知,在客西马尼园的痛苦,以及祂呼喊父何以抛弃祂等现象。他对前一个现象的解释是说,这表示洛格斯逐渐显出其无所不知的能力,至于第二个现象,他认为,我们可以说基督这个人对这些无知,或者严格的讲,子的确对此无知,因祂的知识皆来自父。贵格利把其他的经验掩饰过去,认为洛格斯而非人的心智是这些经验的主体。

女撒贵格利对救主人为经验的讨论要实际得多,他的基督论很多源自俄利根和安提阿学派。拿先斯的贵格利教导,在神—— 、人之中,神性和人性是本质上结合的,女撒的贵格利则不然,他主张神进入并控制了人,因此,耶稣可以说是“接受神的人”(θεoδóχosνθρωos)“祂支搭帐棚的人”。从这个观点来看,在道成肉身的过程中,圣灵先预备人的身体和魂,做为神的特别容器,然后,属天的圣子与它们“混合在一起”,如此一来,神性就“与它们同在”。而“神就与人性同在”,但这种结合的方式是神秘不可解释的,好像人身中灵魂和身体的结合一样。在这个“混合”(dvákpaois是他喜欢用的字)的过程中,肉身是被动的,洛格斯是主动的,祂把人性转化(参μETaOTOLXELOOV;μTαπεπoησθa)为神性。不过在历史耶稣的身上,这二性一直可分,因此,当基督受苦或经验其他属人的经验时,并不是祂的神性在忍受这些经验,而是“与神性结合的那个人”在忍受:这些乃是“基督里面属人的成份”。神格是无痛感性的,祂不受这些影响,但因神格与人性合而为一,祂也间接的有份于这些限制和软弱。同样的,贵格利承认,在基督里,有一个人的意志存在,有时还与祂的神的意志会冲突,虽然神的意志总是得胜。他对路二:52的解释也是类似的,他认为,基督里面神的智慧在聪明和知识上是逐渐发展的,与此相连的人魂,其发展与祂的身体一样,都是每天吸取营养的结果。

因此,女撒的贵格利好像主张两性是分开的,洛格斯是主动的本体,而人性是被动的,他强调后者是独立的。不过据他说,这两者的合一发生于基督成胎,而合一是永不会分开的。神—— 、人是“一个位格”(êvπρóσωπoν);因为主和“主在里面的那一位”紧密的结合与融合(δiàTσυνάφειάντεκai ovuΦviav),二者的本身属性及经验可以正确的说是属于另一位的。即使如此,贵格利称童女为“Theotokos)(译按:上帝之母)时,他似乎是屈从于一般用法,而大家常用的communicatio idio—matum(译按:属性相同),在论及神的受难、受死时,贵氏显然一言不发了。另一方面,他虽然承认,基督在世时其人性是完全的,但到了复活和荣耀时就不同了。那时,“从低到高的改变就开始了”。洛格斯的非物质本性,把由童女所生的物质身体,“转换”为神圣、不改变的性质;由于联合,受难的身体变得和住在它里面的道一样。好像一滴醋掉入大海被吸收了一样,人性失去其原本特质而变为神性。

我们可以看看当时著名教师基督论的一些论调。伊皮法纽(Epiphanius)教导,道“成为人,就是说,成为一个完全的人,有动物魂、身体、理性心智——祂变成十足的人”。祂的神性不受苦难所影响,不过可以承受苦难。巴西流和其他迦帕多家教父不同,他没提出什么新的贡献。不过强调基督人魂的真实性。他完全相信人魂受感觉的影响(累、悲伤等)这是生物必有的现象。但他否认这人魂会受到“污秽我们纯净生活的情欲所影响”。他也否认基督有无知的时候。至于可十三:32,他认为那不是说子真的不知道“那日子那时辰”,而是说,子虽然有这方面的知识,祂却是从父得到这知识的。他的朋友,以哥念的安非罗奇(Amphilochius of Iconium)素被誉为“一位格”之说的创始者,但文典显示这是错误的。事实上,他的基督论不算很成熟,而且反覆不定,显不出对伟大的迦帕多家教父有影响。有时他严格的区分“那神”和“那人”,但他也同样强调“属性相通”(comimunicatio idiomatum)。他说过,宇宙的创造者由量女所生,也说“主受难”。他最有趣的叙述之一可能是反亚波里拿留的,里面说,基督有完全的自由意志(aύTeξoúσos),“对两重成份而言,意志的行使毫不受拘束,祂的本性是按这两重成份组成的”。论及盲者荻地模,以前人们认为De trinitate(三位一体)出自其笔,如果我们排除这个可能性,他就没有发展什么基督论。荻氏一再强调道成的肉身有完全的人性,又说,但祂的人魂“不会犯罪也不知罪”。不过一九四一年在杜拉(Tourn)发现的诗篇注释(Commentary on Psalms)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基督人魂在神学上的重要性有较深的认识。不知名的作者(有可能是荻地模)肯定,基督的人魂和其它人的魂本质(μooúoos)相同,因此起码可以受到七情六欲(πponáθea)的初步干扰。这不至于导致罪,不过必须有此条件,救主与邪恶的对抗才是真实而有功劳的。基督同时是神和人,有“两种彰显的模式”(δúoπрόσωπα),我们可以确信祂的位格合一,如果我们承认祂是“神成为人”(θeòs Evavθρωπήσas)。

第六节、安提阿学派的基督论

上一节所讨论的神学家对亚波里拿留主义的危险颇敏感,他们所作的研讨大抵不出“道一肉”架构(杜拉的注释书例外),对于解决基督论的问题,他们没有提出什么正面的贡献。如果教义要重新依赖福音书上所启示的,那么神学就要彻底而实际的承认,成为肉身的道有人的生命及经验,并承认祂的人魂在神学上有重大的意义。补足这个缺失的是安提阿学派,时间是第四世纪最后十年和第五世纪前半叶。不论这一派的教义有什么毛病一如批评家有时说的。它使人重新注意历史的耶稣,这总是一个功绩。我们已经看过安提阿欧大悌所说的“道——人”基督论。约在三三〇年他被免职,其后支持他的人聚在保利努会长的周围,忠心持守其教训,三六二年,他们成功的在亚历山太通过了一个信经,我们已经看过,该信经有些含糊,不过其中肯定,主的人性必定包括一个有活力的主体,以及一个普通人的心智。不过对于一般所谓安提阿基督论冲击最大的,似乎来自安提阿主教梅利丢的跟随者,他们是反保利努派的。我们现在要简短的讨论其中最有名的两位,他们同是伟大的解经家和主教,大数的戴阿多若(Diodore of Tarsus,殁于约394年)和摩普绥提亚的狄奥多若(Theodore of Mopsuestia,殁于428年)。

虽然戴氏在四九九年的君士坦丁堡大会上被定为湼斯多留派,但在他自己的时代,他是被视为正统的柱石的。叛道者犹利安(Julian the Apostate)于三六二——一三六三年间管辖安提阿时,戴氏坚决维护“那加利利人”的神性,反对皇帝怀疑的嘲笑,狄奥多西(Theodosius)在下谕批准三八一年君士坦丁堡会议的决定时,称赞他是信仰的维护者。他的作品存留很少,而且某些地方出处可疑,这使人很难准确的重建其基督论。这些文献显示了一些惊人的事实,就是它们虽有“安提阿”的型式和倾向,却不符合“道——人”的模式,反而从头到尾都有“道一肉”的预设。这种“亚历山太”的成份从以下事实中可以看出:(甲),戴氏虽然承认基督里面有人魂,他却不认为道魂在主智慧的增长(路二52),或降在阴间等事上有什么实际的作用。(乙),他常把神—— 、人当中的“道”和“肉身”(不是“那人”)对比。与此一致的是他对亚波里拿留主义的攻击,他的攻击似乎不在于亚氏割损主的人性,而在于其一性说的倾向。尤其是他批评一种立论,即成了肉身的道只有一个位格之说。他辩称,如果说道和肉结成一个本体的单元,好像人由身体灵魂结合那样,基督的神性就必受损。为了反对这种结合,他的基督论把神性人性分开,并说神子和大衞之子有别。他力言,圣经把这“两个儿子”作为的界线划得很清楚。结合不是道与肉身融合(“混合”)的结果;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亵渎人子的可蒙赦免,而亵渎圣灵的不能?结合是由子住在肉身中造成的,好像祂在圣殿中一样。神在大衞之子里面,和神在先知中类似,不过前者永远且完全的享有道的荣耀和智慧,后者只有暂时、片刻的圣灵的默示。但在崇拜中,二者是联合的,因为大衞之子分享了人对神子的崇拜,正如人们向皇帝致敬时,他的紫袍可以说同享人的敬意。

我们对戴氏的知识得自一些断篇残简,至于他的学生狄与多若,其资料就丰富而完全得多。其中有些文献(如他残存的Deincarnatione)被人摘录编排,为的是要在第五次大会(553年)上攻击他。因此处理时宜加小心,但不必过份怀疑,好像某些学者喜欢做的。狄奥多若与戴阿多若不同,他一开始就反对亚历山太派把基督的人性打折扣,他特别攻击亚流派和亚波里拿留派的说法。狄氏重复常用的说辞,指出罪既来自意志的作为,基督就必然有一个人魂。他对道一肉基督的批评,比我们研究过的一切神学家都彻底。该理论的发展有个前提,即道是基督里的引导主体,是祂的理性和其物质身体的生机活力。狄氏攻击这个前提,他指出,如果真是如此,基督的人性就不会受任何软弱和缺失所影响(如饥、渴、累),因为这些不属于人性本身,而是由通常不完全的魂所掌管。°他的结论”和亚里斯多德的人观相符,安提阿学派本来就喜欢亚氏的人观。戴氏说:“祂取的不只是身体,而是完全的人,由身体和不朽的灵魂组成”。因此,对他而言,主的受造魂有重要的意义;这是他里面生命和作为的主体,也同是使我们获得救赎的拯救作为的主体。他当然注意到亚波里拿留派的论点,他们说,灵魂本来是有罪的,戴氏引用提前三:16(——被圣灵称义”)和来九:14(“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疵献给神”)的话来证明,神的恩典保守基督的心智和意志不犯罪。

从积极的观点来看,戴氏的基督论符合“道——人”架构。他预设人性的存在,此人性完全而独立,其知识和分辨善恶的能力逐渐增长,它的生理发展也是一样。这人性受试探时也会有挣扎。戴氏花了很多篇幅详述主地上生涯的细节。他的特色是把人性描述为“披戴的那人”,有时他的用字简直好像在说,道取了一个已在世上的人为身。他典型的句子是:“我们的心要会分辨性质;去披戴的是神,是独生子,被披戴的是奴仆,是一个人”。这给人一个双重化的印象。不过他反对狄氏的二子说,斥之为“幼稚”,他主张,“不同的本性不妨碍他们成为一体”。那么,他如何解释homo assumptus(译按,被披戴者),和披戴他的道是如何结合的?戴氏认为,用“居所”(voikη—ais)这个隐喻,最宜解释这个现象。他论及诗四十五:8时指出“主用『袍子』一词来表示祂所穿戴的身体,这是祂的神性居所”。)还有,他教导,人性是神所居住的殿,这个说法的根据是约二:19那儿主把自己的身体喻为圣殿。有一段出名的文字,被批评他的人所保存,在里面他辩称,不论在本质上(kαr'oaíav)或引导作为上(kar'vépyeav),道都不会压制人性,因为在这两方面,神是无所不在的,而道在homo assumptus(被披戴者)身上的出现应当是特殊的。他的结论是:二者的结合是Κατ ευδοκίαν(祝你好运),即藉着恩典。他的意思是说,神喜欢祂所居住的人们,同时祂积极的与他们合作,并用祂的爱帮助他们。但祂住在homo assumptus(假定的人)时,那个居所是不同于使徒和义人的,那是“如同住在子里”。这表示,“祂和自己所披戴的那人完全结合,把身为子的一切荣耀与那人同享,祂自然的居住在那人里面”。因此,祂籍着他成就万事。

因此神—— 、人是一个单元,狄氏指出,固然保罗在罗九:5里,可能是正确的说,“在基督里,神超越万有,但他宁愿用“基督是神,超越万有”的句子,“因为两性完全结合”。他要人注意一个事实,即圣经固然分辨本性,但也强调二者的联合,甚至认为“一”可以恰当的说是属于人性或神性。他肯定,“子是独特的”,“因着神的旨意,两性有完美的结合”。还有,“我们谈到不同的本性,但也说位格的合一”;以及,“二性经过结合,形成一个实体”(unum…quiddam connexione intelli-guntur)。因此狄氏的理论主张,道和人的结合,形成一个位格(πρóσωπoν),更准确的说,“由于二性的结合,一个位格(prosopon(人))就产生了(aπεTλεσαν)”。赫门的范孔都(Facundus of Hermiane)保存了一些残简,上面说:由于结合,“造成了一个位格”。应当注意,有一份重要残简的叙利亚译文,描述他主张:如果分开来考虑,两性的本质不同,但由于结合,它们“成为一个prosopon(人)和本质”;不过基于两项考虑,我们对叙利亚译文颇为怀疑,(甲)梁廷思(Leontius)引用同一段残简时只说,“从联合的观点来看,我们就说有一个prosopon(人);(乙)“一个prosopon(人)和本质”,这话在戴氏作品中从未再出现过,而且他的一般用字和教训不符这种用法。因此他实际的教训似乎应当是说,成了肉身的道是“一个prosopon(人)”,意指那位可称为神,也可称为人的“独一主体”是成了肉身的道。他这样说显示一个事实,就是他解经时随时警觉到区分二性,但也注意到圣经把二性相提并论。他指出,圣经把属乎神性和人性的地方,说成“属乎一位的”;圣经用不同的名号称呼基督时,好像是称呼“一个prosopon(人)”。他所说的prosopon(人),从纯迦克墩派的观点来看,并不是指位格,而是对一个实体外在的表达,这种表达可能是双重的(如灵魂和身体)。他的教义并不是说,基督是第三个prosopon(人),由道和人这两个prosopa结合而成,而是说道把自己的prosopon(人)注入人中,成了一个不可分,无以名状的结合。

这使我们进入戴氏基督论的核心问题。亚历山太的区利罗集中火力攻击他,从五五三年,第五次大会(君士坦丁堡)之后,他就被指责为湼斯多留之前的湼斯多留派,也就是说他犯了这个异端的罪恶,太强调“那人”和道的完全性及独立性,以致于忽略了位格的结合。到了近代,特别是相当乏味的Catechetical Hom—ilies被发现之后,这个指责就遭到反对。譬如说,有人强调,只要他的思想范畴允许,戴氏尽量想树立神—— 、人之中的独一主体。上面已经提出一些这方面的证据。还有,有人注意到一个事实,即他用的某些术语,和后来在迦克墩成为正统的句子颇为呼应。譬如说他写道:“因此结果不是本性的混淆,也不是位格中划分不清;我们认为两性必须保持不混淆,而位格必须是不可分的”;还有,“我们显出两性之分,但位格是结合的”。因为这些类似的理由,人们现在用较支持他的态度,来取代传统对戴氏的评价。一般认为他基本上是个神学家,维护主人性的真实而反对亚波里拿留主义,同时尽量要保留祂应有的人的经验。要指责他是涅斯多留派的话,最多只能说,他的基督论中有些倾向在本身的脉络中无害,但到了他那些大意的子弟手中,却可能造成危险。

这样的反应整体上是健全的,戴氏不是湼斯多留派,他厌恶“两个儿子”的教义。不过想要对他公正,并承认他明晰的优点,可不要使我们忽略他立场的弱点。首先,即使对他最客气的批评者也得承认,他惯用的一些对比是危险的。如道和“那人”,神和祂的殿,“披戴者”和“被披戴的”,居住者或穿戴者,和被居住的或被穿戴的,他描述耶稣这个人的一段话,把这种危险清楚的显示出来,话中表示,耶稣感谢父,因祂看得起他,愿意嗣养他。还有,耶稣和道对话,好像两个不同的位格在交谈一样。其次,他虽然强调二性的结合,他对此结合的了解是“连接”(ovváφeia)而非“联合”(Evwois),这个完全不恰当。我们并不稀奇,他有时以为圣灵是这个连接的媒介,因此走向危险的嗣子论。第三,很显然,他虽然很敏锐的意识到,在神—— 、人中必须有一个独特的主体,并常常说“一个prosopon(人)(人)”,但他并没有清楚的发挥其应用面。他的理论把神格和人格相提并论,在一个“共同的位格”中找到其联合。因此他曾说,“我们的主提到祂的神性和人性时,祂用代名词『我』来指那共同的位格”。但严格的说,这个“共同的位格”似乎不是指道的位格,而是指人和道连接的产物。他思想中所缺乏的,正是当时安提阿神学的通病,就是没有思构出位格的形上学;特别是没适当的看出“本性”和“位格”的不同。不过做最后总结时,如果根据以上的理由把戴氏说成异端的话,那是把时代混淆了。因为正是在这个时代,基督论开始意识到这些区分的危险,而小心翼翼的在摸索。亚历山太学派本身尚且无法提出明确的答案,对戴氏做此要求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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