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飞鸿22帖——鲁益师论祷吿

第十一帖、凡所求的,不一定得着

当情况愈变愈坏时

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会闯进心头

问道:

我们是否在一个空洞的宇宙

跟自己谈话?

那沉静是如此突显

而我们已祷吿了这样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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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是不肯放过我了。我越是看着这问题,以就越不喜欢它。我必须面对(或明确地拒绝谈论)这令我们迫切祈求怜悯,却是真正折磨我们的难题。我没找到任何可以在这问题上帮助我的书,而我对自己的见解又是这么没有信心,如果可能,我宁可不去闹醒睡着的狗,不去碰这问题。但这头狗却不是睡着的,而是醒着的,牠不断地咬攫,在我们身上留下牠的牙痕。在这情况下,我们最好彼此分享心中的困惑,在彼此面前避而不谈,并不能使它在我们面前消失。

新约圣经令人尴尬地应许说,如果凭着信心求,我们必定会得着所求的。马可福音十一章24节的描述最令人惊诧:「凡你们所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这里明明说「无论求什么」,没有限制所求之事在属灵恩赐范围内。「只要信是得着」这信心显然不是泛指一般对神的信靠,而是指一种知道一定会得着某一东西的信心。「就必得着」这不是说:你可能会得着,如果不然,神会给你更好更适合你的东西;它是说:你必会得着你所特求的那东西。不只这样,「信是得着」中「得着」两字的希腊文时态是用过去式。但这最后一点,我想我们可以略过不谈。因为在亚兰文里并没有像希腊文或拉丁文那般严谨的时态用法。

这惊人的应许如何与以下两者协调呢?

(一) 我们平常所观察到的事实。

(二) 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祈求,与(因着那祷告)广被接受的看法:无论我们求什么,都应加上那句保留语「倘若合乎祢的旨意」。

关于(一),逃避是不可能的。每一场战争、饥荒、瘟疫,差不多每一宗死亡,都是祷告没有蒙应允的纪念碑。就在此刻,成千上万的人在这岛上是面对一个既成的事实——那个他们呕心沥血、日以继夜,以为信心祈求就可以不要发生的事实!他们寻找,却没有寻见;叩门,却没有开门。他们最害怕会发生的事却临到他们身上。

关于(二),虽然较少被人提及,诚然同样是一个难题。一个人怎么可能一方面有完全的信心(就是雅各书一章6节所提的那种一点也不疑惑的信心),相信必得着所求的,另方面又准备顺服、接受所求不被应允的可能?如果想象着可能被拒,怎么可以同时是充满信心,相信不可能被拒?如果满有这样的信心,怎么又考虑到「会被拒绝」的可能性?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论崇拜或默想的祷告书籍会汗牛充栋,而讨论那些「粗劣」或「幼稚」祈求祷告的书却屈指可数。前者或许是比较崇高的祷告(在我看,的确是如此),但它们也是比较容易讨论的。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并不是问为什么我们的祈求常被拒绝。人们都可以明白为什么必须如此。因无知,我们所求的往往是对自己或对别人都有害处,或本质上是不可能的;又或者,应允一人的祈求会使另一人的祈求被拒。我们的意志会觉得很多是难以接受,但我们的理智不会觉得它们是难以理解。那真令人费解的,不是何以被拒的祈求是那么多,而是何以那相反的结果是如此奢华无度地被应许。

那么我们是否要使用维德拉(Vidler)的原则,把这些尴尬的应许废去,视它们为「崇高的古风」,应被成熟的信徒所摒弃?但即使没有其他反对的理由,这方法也未免太容易了。如果可以任意去除一些令我们麻烦的资料,我们确是不会再有什么神学难题;但如此一来,我们也就不会有答案与进步。不用说科学家们,就算侦探小说的作家也知道更多。那些麻烦的事实,那些不能被套进我们现有的架构,看似荒谬的,正是我们最不应该忽略的东西。十对一,那狐狸是藏在这隐蔽处。若我们常常看着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我们会不断有希望解决它;但如果我们假装问题不存在,那希望也不会存在。

在继续讨论之前,我想提出两点纯粹有关实际生活的看法。第一,这些奢华的应许,是教导小孩子或未信者基要真理时最坏的起点。你记得(在《顽童流浪记》里)寡妇教导哈克,只要他祷告,就可以得着任何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哈克实验过后,自然从此对基督教再不感兴趣。我们最好不要说马可福音十一章24节所包含祷告的真理是「幼稚」或「初级」的;这真理其实是给极资深信徒的,绝不是对你我一般人的情况说的,这是建筑中最高点的压顶石,不是地基。对大多数信徒来说,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才是我们的模范,移山的祷告可等一下。

第二,我们不要鼓励别人或自己,去制造出一种心理状况、一种主观的感受,到一个地步,如果我们成功的话,便称之为「信心」;有了这种「信心」后,便感到有确据相信我们的祷告会蒙应允。大概在孩童时期,我们都曾经这样做过。但是,那种主观的心理状态,那由急切渴望,加上强烈想象力所制造出来的东西,并非基督教所要求的信心。它只是一些心理操作的技俩而已。

似乎,我们必须要相信,这些对信心祷告的应许,是涉及某一程度或某类大多数信徒都不会经历的信心。一个远比这低等的信心,我相信神会接纳。就算「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我的小信」都能使神迹出现。没有那种「能肯定祷告必蒙应允的信心」也不一定是罪。毕竟,当我们的主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内心也没有那种确定感。

为何或如何那种信心有时(但不经常)发生在甚至最完美的祈求者身上?我们,至少我,只能臆测。我个人的想法是:那种信心会在一个人特别作神同工时出现,而所求的是那共同工作所需要的。是先知、使徒、宣教士、神医才能做有如此信心确据的祈求,又发现所成就的事情充分证明他们的信心为正确。主告诉我们,仆人与朋友之间的差别,就在仆人不知道主人的祕密心意。对仆人来说,吩咐就是吩咐,他只能揣测主人的全盘大计是如何。但一个同工、一个友伴,或一个神的同事(胆敢如此称呼?),因如此密切地与祂联合,以致在某些时刻,预知神心意的

先见也进入了他的心思中。这样,他的信心就真是未见之事的实底,即是,那未见之事的明显性与确实性。

正如朋友高过仆人,仆人也高过求告者。求告者是全为自己的需要呼求。为自己求并不是罪。在客西马尼,主降卑成为一个求告者,为自己而求。但当祂那样做时,他对父神旨意的确定性是明显地被(神)撤回了。

再下一层,当然不会有真信心。像我们这类经常为自己祈求,不常达到仆人境界的人,想象自己能有一些对所求之事不是幻觉的(或碰巧是对的)确定感,就简直是无用的妄想。我们连达到与维持低层次的信心都是种挣扎(不是吗?);去相信神不论答允与否总是会聆听、会考虑我们的祈求;甚至,只是持续地相信真有位聆听者在聆听我们的呼求。因为当情况愈变愈坏时,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会闯进心头,问道:我们是否在一个空洞的宇宙跟自己谈话?那沉静是如此突显,而我们已祷告了这样长的时间。

你对以上所说的有何意见?我们只是给了你一堆猜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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